小區公共停車位收費誰說了算?
2020-02-22 08:20:00? ?來源:福建法治報 責任編輯:蔡秀明 我來說兩句 |
林先生:我家小區的公共停車位最近開始物業收費,物業表示之所以采取這樣的管理方法,一是為了方便小區管理,二是維護廣場的環境和秩序,同時也為了防止外來車輛隨便進入廣場停車,說到底其實是為了業主的利益。請問,小區物業這樣做合法嗎? 【解答】 藍蘇娟(上杭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官):林先生,您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73條的規定:小區內的道路、綠地、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房,屬于業主共有。第74條第三款規定: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所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屬于業主共有。 如果是小區建筑內屬于公共停車的車位,是屬于業主共有的,物業公司想要收費必須經過業委會開會表決通過才行,否則這是違法的。 (本報記者?陳章群 通訊員 邱建輝) |
相關閱讀: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國新辦發函[2001]232號 閩ICP備案號(閩ICP備05022042號)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編號:35120170001 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閩網文〔2019〕3630-217號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