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堵墻引發的鄰里糾紛
2020-11-16 10:01:23? ?來源: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 責任編輯:周冬 我來說兩句 |
農村相鄰權糾紛案件雖涉案標的不大,但當事人往往積怨較深,不僅難調處,還容易引發新矛盾,一直是執行中的“難案”“骨頭案”。日前,一起農村相鄰權糾紛案件,經過上杭縣人民法院執行法官多次釋法勸導,最終促成被執行人主動拆除磚墻,自動履行完畢,鄰里關系也得以彌合修復。 申請執行人林某與被執行人藍某本是關系不錯的鄰居。2013年,藍某從某公司受讓一棟木工房,該木工房位于藍某房屋東側、林某房屋南側。2019年,藍某以木工房破舊為由將它拆除,并在緊靠林某房屋位置砌了一堵約4.5米高、14米長的北墻,東面和南面也分別砌了墻。林某房屋里正對著原木工房的窗戶,被藍某新砌的北墻擋住光線。多次協調未果后,林某以藍某新建磚墻妨礙其房屋窗戶通風、采光為由訴至法院,要求藍某拆除磚墻。后經法院審理,判決藍某拆除磚墻。 判決生效后,藍某遲遲沒有拆除磚墻,林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今年9月18日,該案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通過認真研判,認為該案系同村村民鄰里糾紛,如不能及時妥善化解,或“就案辦案”直接采取強制拆除措施,可能會激發更大的矛盾。 為促成被執行人主動拆除磚墻,修復鄰里關系,執行法官秉持“案結事了人和”的執行理念,決定采取釋法勸導雙管齊下的執行措施。一方面,積極邀請當地村委、司法所干部,多次現場實地調查走訪,并采用“背對背”調解方式,闡明鄰里關系的重要性,讓彼此換位思考,真正解開心結;另一方面,依法向被執行人藍某發送《執行通知書》等法律文書,告知其拒不執行的法律后果的嚴重性。經執行法官多次耐心疏導,被執行人藍某逐漸軟化對抗情緒,并承諾將盡快拆除磚墻,申請人林某也表示愿意給予藍某自行拆除的寬限期。 執行法官在藍某限拆期間,也一直與藍某保持電話聯系,定時跟蹤磚墻拆除進度。功夫不負有心人,10月22日,執行法官接到被執行人藍某的電話說:“磚墻已經拆掉了,請法官明天來驗收。”掛斷電話后,法官隨即電話通知了申請人林某。 第二天一早,執行法官就帶著測量工具趕往現場,在雙方當事人的見證下對拆除的墻體進行一一測量。經確認,墻體已拆除到位。至此,該相鄰糾紛案件順利執行完畢。 法官提醒 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鄰里之間應本著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好截水、排水、通行、通風、采光等問題,在遇到事情時,要學會換位思考,相互包容,和睦相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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