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葉產地為安溪便可稱“安溪鐵觀音”? 廈門一公司擅用商標被判賠償2.5萬元
2021-04-28 15:17:16? ?來源: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 責任編輯:周冬 我來說兩句 |
“安溪鐵觀音”對于愛喝茶的福建人來說,可謂家喻戶曉。產自安溪的鐵觀音,品質上乘,香氣馥郁,馳名在外。那么,如果商家銷售的茶葉是安溪產的,就可以叫“安溪鐵觀音”嗎? 未經允許私自貼標 安溪茶葉辦公室起訴商家 2000年4月21日,安溪縣茶業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安溪茶業辦公室)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核準注冊了“安溪鐵觀音”文字及圖形組合的證明商標,核定使用商品為第30類茶葉。2005年12月21日,“安溪鐵觀音”文字及圖形組合被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認定為馳名商標。市面上銷售的“安溪鐵觀音”,貼上這個商標后,就被視為正宗的安溪鐵觀音。 可在2020年8月底,安溪茶業辦公室發現,廈門一家企業在沒有經過允許的情況下,擅自在某網購平臺銷售的茶葉上使用了這個商標,且網店頁面顯示有“安溪地理標志認證”字樣及“安溪鐵觀音”文字及圖形組合的證明商標。安溪茶業辦公室認為,這家企業的做法侵犯了自身的合法權益,于是將這家企業訴至廈門市湖里區人民法院,要求企業停止侵權行為,并賠償經濟損失等費用共計55000元。 產地和發貨地均為安溪 被告認為貼標并無不妥 原告安溪茶業辦公室系涉案“安溪鐵觀音”證明商標的商標權人,該商標核準使用的商品為“茶葉”,專用權期限為2020年4月21日至2030年4月20日。 原告認為,其在注冊該商標后,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對該證明商標進行嚴格的管理;同時,該商標被評為中國馳名商標,具有極高的市場知名度和美譽度。被告公司未經原告許可,擅自在其經營的網購平臺店鋪中銷售假冒“安溪鐵觀音”商標的茶葉,在標題、網頁中突出使用“安溪鐵觀音”字樣,并且在頁面中使用“安溪鐵觀音”證明商標標識,侵害了安溪茶業辦公室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和合法權益。 “與普通商標不同,涉案‘安溪鐵觀音’注冊商標系證明商標,證明商標是為了彰顯和證明某商品或者服務的原產地、原料、制造方法、質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質的標志。”針對原告的侵權起訴,被告則認為,是否侵犯證明商標的權利,應當以被控侵權行為是否容易導致相關公眾對商品的原產地、制造方法、質量等特定品質產生誤認作為判斷標準。 “我們公司銷售的涉案產品系由安溪某茶業有限公司生產,該廠家地處福建省泉州市安溪縣蓬萊鎮,該廠家的毛茶均從安溪縣各鎮茶農處收購,涉案侵權產品寄出地點亦為安溪縣城廂鎮,均符合安溪鐵觀音所屬的地域范圍。”法庭上,被告堅持自己使用的“安溪鐵觀音”屬于對產品來源中包含地名的合理使用,安溪茶業辦公室無權禁止。 法院審理: 地理標志證明商標也是注冊商標 未經授權使用系“搭便車”侵權 那么,被告企業的說法站得住腳嗎?湖里法院經審理認為,案涉商標尚在注冊有效期限內,應當受到法律保護。被告公司網店銷售的被控侵權商品為茶葉,與安溪茶業辦公室享有注冊商標的核定使用商品中的“茶葉”為同類商品。 被告公司未經安溪茶業辦公室許可,在同類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在被控侵權商品的鏈接標題、包裝袋、網店頁面上使用了和安溪茶業辦公室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字樣、文字與圖形組合等內容,容易導致普通消費者混淆,構成商標侵權,應當承擔停止侵權、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 鑒于安溪茶業辦公室沒有提供充分證據證明其因侵權遭受的損失以及被告公司獲利數額,湖里法院根據安溪茶業辦公室商標的知名度及被告公司的侵權規模、侵權行為的性質、侵權行為的主觀過錯、網站體現的銷售情況、商品售價等因素,酌情判決被告公司賠償安溪茶業辦公室經濟損失及因維權產生的合理費用共計25000元。 典型意義: 地理標志商標侵權現象層出不窮,許多經營者要么存在“搭便車”、傍名牌的心理,要么存在打“地理標志”擦邊球的心理,甚至誤認為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屬于證明產地來源的證明商標,只要商品產地真實來源于該地域,就可以正當使用該地理標志。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價值不僅在于體現商品產地,更是產地行業協會對產品的統一監督管理過程中對產品品質的保證。本案判決明確了未經授權在商品包裝或有關宣傳上使用“安溪鐵觀音”的字樣是對“安溪鐵觀音”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不合理使用,對相關市場主體的規范經營具有較好的示范和引導意義。 專家說法: (朱冬 廈門大學知識產權研究院副教授) 證明商標是商標法上地理標志保護的重要手段。所謂證明商標,是指由對某種商品或者服務具有監督能力的組織所控制,而由該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務,用以證明該商品或者服務的原產地、原料、制造方法、質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質的標志。為了更好地保護“安溪鐵觀音”證明商標,安溪縣相關管理部門印發了《安溪鐵觀音地理標志證明商標許可使用企業茶葉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方案》,以不斷提升地理標志證明商標許可使用企業茶葉質量安全管控水平。使用地理標志證明商標,需要經營者不斷提高生產和管理水平,在達到證明商標權人相關要求的前提下通過獲得授權使用該標志。否則,則構成商標侵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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