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說不撫養孩子而被判不準離婚那些事兒
2021-05-24 15:42:58? ?來源: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 責任編輯:周冬 我來說兩句 |
夫妻起訴離婚時都不想要孩子,法院一審判決不許準離婚!近日,這起案件引發廣泛關注。 按理說,夫妻雙方感情破裂,且雙方都同意以離婚方式結束婚姻關系,法院就應按法律規定、法律程序判決準予離婚。而在這起離婚案例中,法院怎么還要加一個“明確子女撫養權”的條件?法院為何作出這一判決,合乎情理嗎?記者就此采訪了廈門市湖里區法院禾山法庭副庭長王芳。 問題① 法院為什么要加“明確子女撫養權”條件? 王芳說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確定的“夫妻感情確已破裂”這一標準,應判決當事人雙方離婚。但是離婚案件的審理不僅涉及夫妻感情,還包括子女的撫養和探望、夫妻共同財產及共同債務的分割等內容。而其中子女的撫養和探望問題因具有一定的人身屬性,在離婚案件中往往也是夫妻雙方爭議較大的焦點事項,法院在審理中也會重點審查父母雙方的經濟狀況、陪伴孩子的時間等因素,協調父母雙方對子女的撫養作出合理安排,盡量減少因父母離婚對孩子造成的不利影響,雙方協商不成時,法院會從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角度考慮,對子女的撫養作出合理判決。 問題② 法院判決是否合乎情理? 王芳說法: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從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 對于有未成年子女的夫妻而言,婚姻不僅是兩個人之間的事情,離婚也不僅是兩個人之間的事情。血脈親情、人的權益始終是第一位的,在夫妻離婚時,比之分割財產,把子女問題妥善處理好的重要性,并不亞于是否給夫妻雙方判決離婚的重要性。法院裁決離婚案件時,理應充分考慮孩子的撫養問題,避免讓孩子成為夫妻雙方離婚案件的“最大受害者”。 該案中,父母雙方的撫養條件基本相當,孩子也沒有與任何一方建立起特殊的撫養關系,且雙方不愿意撫養孩子的態度都比較明確,此時如果法官不全面探究、評估原因,不通盤考量的情況下作出判決可能造成的后續影響,簡單判決當事人離婚,并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六十條的規定,先行裁定暫由一方撫養,暫時撫養方很可能想不通,產生很強的抵觸情緒,把撫養孩子當成是一種負擔。這樣既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也不利于撫養問題的完全解決。 問題③ 法院為何不直接把孩子判由其中一方撫養? 王芳說法:如果因為一個判決,解除了夫妻的婚姻關系,卻把孩子置于一種糟糕的成長環境中,那么,這樣的判決是有失偏頗、有缺陷的判決,是不負責任的判決,甚至可以說是失敗的判決,這樣的判決也不符合法律的本意,背離了離婚裁判的價值取向。鑒于此,法院先判決不準予離婚,給夫妻雙方一段時間自行協商解決好孩子的撫養問題,顯然比法院直接作出判決更好一些,從而也讓夫妻雙方重新思考,從心理上自愿接受撫養,而不是被迫接受撫養。 如果過后夫妻二人私下商量好了子女撫養權的責任歸屬,再向法院提離婚訴訟,那么,到時候法院就可以基于這種自愿、氣順的情緒基礎再作判決,這樣孩子也能得到一種更和諧、更健康的成長氛圍。 相關案例 案例① 夫妻離婚不要孩子 將孩子丟法庭離開 2020年4月,陜西省銅川市耀州區一對夫妻婚后因瑣事矛盾不斷,訴至法院要求離婚。雙方于2017年3月結為夫妻,同年12月育有一子。 庭審中,二人對離婚無異議,但談到孩子的撫養問題時,男方稱孩子出生以后不久便由自己和孩子奶奶撫養至今,現因孩子奶奶生病,自己需要外出工作維持生計,實在不能繼續撫養孩子。而女方則表示,自己因為婚后生育孩子,身體尚未完全恢復,以現在的身體狀況和經濟能力,無法承擔照顧孩子的重任。 雙方在僵持時,男方突然將兩歲孩子放在法庭,不顧孩子哭鬧獨自離開,女方也不聽法庭勸說,執意要求法庭將孩子繼續交回男方撫養。 最終,法官通過男、女雙方所在村委會干部和親屬多方協調,夫妻雙方認識到其將孩子丟在法庭的錯誤行為,表示愿意將孩子帶回,今后會好好撫養。幾經周折,二人終于對孩子的撫養達成調解。 案例② 找理由不撫養孩子 離婚訴請未獲準 2012年6月,20歲的男方在飯店打工時認識了18歲的女方,倆人很快談起了戀愛并共同生活。2013年12月,二人生下了一名兒子,2014年4月雙方登記結婚,并在男方母親的幫助下開起了飯店。 然而,在飯店經營期間,夫妻經常發生爭吵,女方與婆婆的關系也不好。2014年6月女方拋下6個月大的兒子獨自離家外出打工,男方也隨即外出。女方離家后一直沒有和男方聯系,也沒有回來看過孩子。2017年3月女方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法院判不準離婚。2018年11月,女方再次到蕪湖市南陵縣法院訴請離婚。 庭審時,夫妻雙方均要求離婚,但雙方均不同意撫養孩子,要求由對方撫養孩子。女方的理由是自己在外務工,無法照顧孩子;男方的理由是,自己一直找不到工作,也不會帶孩子,孩子一直吵著要媽媽。 在調解無果的情況下,法院作出不準予雙方離婚的判決。 法官提醒: 男女雙方登記結婚并共同生活,不僅意味著雙方具有一定的感情,也意味著婚后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及子女撫養義務。 孩子是祖國的花朵和希望,夫妻雙方在起訴離婚時,不僅要考慮到夫妻二人的婚姻財產問題,更要思考對孩子的責任問題。 離婚并不影響血緣親情的延續,與撫養權相對應的探視權,是不隨子女共同生活的另一方所享有的法定權利。雙方爭搶、藏匿、推脫孩子撫養的行為不僅會產生法律上的不利后果,更會對子女的身心健康產生不利影響。因此,離婚案件雙方要注意情緒,保持冷靜,理性解決糾紛,避免給孩子造成不良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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