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3月12日訊(通訊員 張健 范建平)3月10日8時15分許,三明高速執法支隊二大隊執法員接到泰寧收費站通知:一輛運載垃圾的貨車駛入高速公路泰寧收費站車道時,遺灑垃圾造成車道污染。執法員迅速對現場遺灑物進行勘驗,并協同收費站工作人員、高速交警通過調取通行監控視頻鎖定閩G牌照嫌疑車輛。 責令貨運企業清理路面遺灑垃圾。 經過調查,該車為某承運公司負責轉運泰寧縣生活垃圾至福州的運輸車輛,監控視頻顯示車輛車廂頂部沒有封閉,在通過收費站車道時,由于制動導致部分垃圾從車廂頂部遺灑路面。執法員隨即通知車輛駕駛員前來處理,并約談相關企業負責人,向企業負責人和駕駛員普及公路保護、貨物運輸法律法規知識,闡明貨物掉落路面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依法給予運輸企業相應行政處罰,并責令清除路面遺灑物。 貨物“滴灑漏”存在不少安全隱患,一方面可能造成路面損壞、污染,影響公路安全和衛生環境;另一方面由于高速公路車流量較大、車輛行駛速度較快,貨物掉落容易對后方行駛車輛造成通行安全隱患。《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車輛應當規范裝載,裝載物不得觸地拖行;車輛裝載物易掉落、遺灑或者飄散的,應當采取廂式密閉等有效防護措施方可在公路上行駛;條例第六十九條規定:車輛裝載物觸地拖行、掉落、遺灑或者飄散,造成公路路面損壞、污染的,由公路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5000元以下罰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對防止貨物脫落、揚撒也作出相關規定,該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國家鼓勵貨運經營者實行封閉式運輸,保證環境衛生和貨物運輸安全,貨運經營者應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等;對違反條例規定的貨運經營者,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情況嚴重的甚至還可能被吊銷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三明高速執法提醒貨運經營者與駕駛員:務必規范裝載,防止貨物脫落,保障公路安全和運輸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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