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管縣”需要哪些條件?
中央一號文件提到穩步推進擴權強縣試點,探索省直管縣的體制時,強調在“有條件的省份”展開,怎樣看待這一問題呢?
改革開放以來,地方政府的建設有了很大的變化,縣一級政府所在地交通已非常發達,電子政務已經完全改變了信息傳遞的手段,這使我們從客觀上具備了省直管縣的能力。另外很重要一點,這些年來縣一級政府的工作人員整體素質和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他們大多都為改革開放以后正規院校的畢業生,并接受一定的考核進入到政府中來,這對推動“省直管縣”改革是有非常意義的。《創新》一書對浙江、海南、重慶等地“省直管縣”執行情況給予了充分的肯定,并用統計數據加以說明。
我認為縣級完全有能力,完成“省直管縣”賦予的職責,完全有能力承擔起本地的公共服務、社會管理這些最基本的政府管理的責任?,F在之所以感到縣級行使很多的權力,需要地級市來協調,這主要是縣一級行政體制固化下來了?,F在推進“省直管縣”的過程中,最大的障礙一個是省里一些部門是否愿意把一些權力下放,另一個是地級市是否愿意把一些權力往外剝離,這是我們需要認真思考的問題。行政體制改革越往下推就越涉及到政府間的利益關系,如部門利益、層層的官員利益等,這是客觀存在的問題。從我們改革經驗來說,也許高層強力推進“省直管縣”進展會順利些。
由于多年的市管縣領導體制,地級市和縣級在利益上形成一定聯系,特別是城市化的發展中?,F在要剝離開來,使他們能夠各自發揮各自的作用,確實有大量的工作需要做。這也可能是中央先搞財政上的“省直管縣”的一個出發點。不管怎樣說,省直管縣是一個符合階段發展的重大戰略,我們就要推進下去,視不同地域情況有所變化。在沿海、內地、特別是少數民族地區要結合當地的實際推進這項改革,不要一刀切,也不要一窩蜂,要有條件的開展。
總之,任何一項改革,要下決心推進,如果不考慮到它的反抗阻力的話,這個改革是很難成功的。對于“省直管縣”來講,我們在對它利和弊做了比較充分的考量后,認為這大方向是沒問題,就必須堅定走下去,這也是《創新》一書的主題。(作者為中央黨校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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