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財政與金融支持并舉撬動整個農村耐用消費品市場的對策
目前實施的“家電下鄉、農機下鄉、汽車下鄉”政策,對于短期內擴大農村消費、促進經濟增長具有明顯成效,但長期看政策效果有限。如果利用財政補貼與金融支持并舉,就會使政策效果得以延伸,同時也撬動了整個農村耐用消費品市場。
擴大農村耐用消費品補貼對象和范圍,創新金融支持方式。補貼范圍的選擇應充分考慮農業內部各產業、農業生產各環節的需要,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推進現代農業發展。金融機構要創新金融支持方式幫助農村耐用消費品市場發展,一方面要加大對鄉鎮超市、商貿店、代銷店、農資配送中心、集貿中心、個體銷售經營戶、物流運輸等的資金支持力度,支持農村消費經營網絡的建立和農村消費市場流通體系建設;另一方面要積極開創農村耐用消費品融資租賃業務,通過融物的形式達到融資的目的。融資租賃是集信貸、貿易和技術更新于一體的新型融資方式,耐用消費品的融資租賃具有分期付款的性質,既可以有效解決信貸準入門檻高和抵押擔保不足的問題,又有利于農村耐用消費品的融資和技術更新,有利于擴大農村投資,撬動農村耐用消費品市場。
以科學消費觀念為指導,通過補貼與金融支持啟動綠色耐用消費品的消費??梢越梃b歐洲大部分國家對太陽能熱水器的用戶提供補貼的經驗,打造我國農村的低碳消費。例如對綠色耐用消費品提高補貼和信貸的比例,對沼氣設備、太陽能設備、微型風力發電設備以及低碳家用電器的購買者給予補貼和信貸支持,以促進農村清潔能源的推廣。
創新財政補貼方式,探索財政補貼與金融支持并舉。在有條件的地區把農村耐用消費品補貼與農村消費信貸結合起來,補貼產品實行產品指導價,改財政補貼為財政貼息,讓金融服務參與到農村耐用消費品的消費當中。對農村消費信貸的提供也可參考印度模式,將農業生產性信貸與農村消費信貸捆綁提供,對農村消費金融占比設定一個上限,并在農業生產性信貸投入使用后方可發放。(執筆人:李建英 許世瑛 李薛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