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發展中小企業是我國經濟發展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有關媒體的報道,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次專門針對中小企業以及非公有制經濟的國家級工作會議將于9月正式召開。其中的一個看點,就是有可能增設一個專門針對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國家級管理機構。
在一系列緊縮政策的擠壓下,我國中小企業的發展面臨著日益嚴峻的形勢。根據全國工商聯剛剛完成的一項對17省市中小企業的調研結果顯示,當前民營中小企業生存非常艱難,困難程度甚至超過了2008年金融危機爆發初期。
導致中小企業陷入困境的原因有很多。統計顯示,2005年匯改以來,人民幣對美元升值已經超過22%,近期人民幣匯率又呈現加速上升趨勢,使得本來就微利的中小企業雪上加霜;還有勞動力成本和原材料價格上升等成本因素,也成了壓垮部分中小企業的一根稻草。
此外,貨幣政策的緊縮還加劇了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借貸成本急劇上升。在民營經濟發達的溫州市,有關調查結果顯示:認為當前資金面偏緊的企業占了42.9%,企業資金缺口平均約為10%,而企業的貸款滿足率僅為57.4%。
其實,早在2005年,中央政府多部委就聯合出臺了“非公經濟36條”,今年中央政府又推出了《關于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再次重申了“非公經濟36條”的原則,并進行了細化。但令人遺憾的是,中小企業的發展依然舉步維艱,困難重重。
這其中,缺乏國家級的統一協調機構當然是主要原因之一。中小企業的扶持政策需要多部門共同聯手、認真貫徹才能得到有效實行。但由于涉及的部門眾多,一些部門各自為政,或落實政策過程中互相推諉,責任不清,致使扶持政策變成了中小企業發展的“畫餅”。
建立國家級的中小企業管理機構也是國外的一種慣常做法。在國外,一些國家設有專門的中小企業管理部門,比如美國設有中小企業管理局,英國在貿工部設有中小企業管理局,德國在經濟事務部下設中小企業局,比利時、盧森堡等國設有中小企業事務部,日本在通產省內設中小企業廳等。
因此,目前有關部門建議設立國家級的中小企業管理機構,是恰當和有必要的。但是,考慮到中國的實際國情以及以往的經驗,僅僅設立一個管理機構是遠遠不夠的。我國中小企業發展困局的根源,還在于仍未能建立起有效的、保證市場公平競爭的體制,而不公平的競爭制度往往會置中小企業于更為不利的市場地位。
由于國有企業在競爭中掌握著大多數的資源,因而有著絕對的優勢。緊縮政策雖然對其有影響,但在各種政策的保護和扶持下,難有傷筋動骨的沖擊。以銀行信貸為例,數據顯示,截至2010年12月末,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小企業貸款余額為7.27萬億元,占全部企業貸款余額的24%,這個比例與中小企業占全部企業數量90%以上顯然嚴重失調。而形形色色的行業和產業進入壁壘,更像一道無形的墻,將中小企業無情地擋在外面,極大地限制了它們發展的空間。
由此可見,雖然盡快建立國家級的管理機構勢在必行,但更應該在市場競爭制度建設方面多下工夫。只有打破市場經濟的壟斷,實現市場經濟的充分自由競爭,這才是最好的扶持政策。否則,即使設立了相應的機構,也會像以往的教訓一樣,除了徒增一個行政部門并使機構更為臃腫外,中小企業的發展困局依然得不到根本性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