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猶存
引人注意的是,目前社會和專家反對閑置公積金建設經濟適用房的聲音很強烈。而中央有關部門也對此有不同意見。
“國家發改委對此事也有不同看法。”上述建設部官員說,對于閑置公積金建設經濟適用房的問題,國家發改委有關部門仍認為公積金屬于個人,政府作為歸集管理部門,不應該動用去做項目投資。
而財政部除了對“應不應該”問題仍有看法外,還對公積金用途、如何與地方財政銜接等問題有不同看法。
建設部公積金監管司司長張其光也在其2009年工作思路中表示,公積金參與經濟適用房建設,能否充分發揮公積金使用效益,將會同有關部門,明確試點地區條件和申報審批程序,擇優確定試點地區。同時,建立情況定期報告制度,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督察和審計。
“這份草案征求意見稿也會根據財政部的意見來修改。”參加重慶討論會的人士說,建設部公積金監管司也在討論會上提出,要加快對草案的修改,爭取盡快通過財政部的同意。
一直參與公積金管理條例修改的中國社科院研究員汪麗娜也認為使用閑置公積金建設經濟適用房應該慎重。
“如果是建設廉租房,可以利用發行地方債來做;經濟適用房,可以用信托或基金來做。”汪麗娜說,當前解決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缺口和穩定房地產市場投資,最重要的工作是拓寬融資渠道,而不是從公積金去想辦法。
汪麗娜認為,各地應對經濟適用房建設情況進行認真調研,要對當地經濟適用房項目市場前景有充分的判斷。
“如果經濟適用房定位夾心層,改為租賃模式的話,可以用信托產業基金來解決。”汪麗娜表示,目前未修改的公積金管理條例還不允許用公積金進行經濟適用房建設這樣的投資行為。
由此,應該先行完成公積金管理條例的修訂,再進行閑置公積金建設經濟適用房的嘗試。
尹中立認為,當前經濟適用房定位模糊,市場前景難測,如果將大量公積金用于低收入家庭買房,恐怕會造成新的金融風險;而且公積金管理中心對這些資金只有管理權,并沒有使用權。記者 賈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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