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借“誹謗”打擊舉報者
因為在網上發帖反映市政府違法征地,在上海工作的河南靈寶市青年王帥涉嫌“誹謗”被跨省追捕,在看守所里呆了8天后,才被取保候審。靈寶市委宣傳部王部長表示,王帥“敗壞政府名聲”,所以要“教訓一下”。
王帥想不通:“在網上發帖子,又沒對哪個人指名道姓,怎么就算誹謗了?”為什么連被害人都沒有,更遑論被害人提起自訴,當地警察就跨省抓捕?法律依據何在?公民在網上發帖舉報根本無所謂“敗壞政府名聲”,充其量只可能“敗壞”那些官員的面子。如果官員利益就能代表地方政府利益,在“保護政府名聲”大旗下,官員可以為所欲為了,只不過,敗壞“政府名聲”的恰恰是他們自己。
監督舉報與惡意誹謗的界限本來是很分明的,但一些官員顯然有意要混淆,并借助誹謗的名義打擊舉報者,這才是問題實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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