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水超標直排9年,拒繳罰款,拒建污水處理設施,拒簽環保責任書,不理睬當地人大組織的環境執法檢查,不理睬媒體的批評——哪家企業能夠如此“牛氣”?7月13日的中國環境報告訴我們,它是地處青海省西寧市的一個仔豬繁育基地,每年排放養殖廢水11.68萬噸,對黃河一級支流湟水河流域造成嚴重污染。
9年來,這家企業為自己的行為找了許多理由,最近擺出的理由是“金融危機使得豬肉價格下跌,企業沒有治理資金,完不成任務”。當別人指出它效益好的時候也沒有履行環保責任時,企業負責人居然說:“不行你們干脆把豬殺了,把企業關了。”這理由、這態度,似乎顯示國家的政策、法律在他面前毫無作用。
姑且不論態度如何,單就理由而言,“沒有治理資金”在許多時候都是污染企業為自己辯解的說辭。效益不好的時候,它們會痛倒苦水,什么利潤下降呀,什么吃飯都成問題呀,說得悲情十足;效益好的時候,它們不直接說沒錢治污,而是說擴大生產比投資治污更需要資金,擴大生產會給地方帶來更多的稅收,解決更多的就業,說得冠冕堂皇。
沒有治理資金,就可以不履行環境責任,絕對是強詞奪理。問題的實質在于以此為由的污染企業不想花保護環境這份錢。治理污染是企業應盡之責,環保投資是企業運行的正常成本,既然辦企業,就不能不考慮應盡之責和應投之資,沒有治理資金根本不能成為違法排污的理由。超標排污就是違法,任何辯解都是蒼白的,任何企業都沒有理由違法排污。
當然,現實中有些企業是過去全社會環保意識不太強的時候建立起來的,后來確因經營困難拿不出治污資金,但更多的情況是很多企業有了錢也不治污。這就值得深思:為什么污染企業高喊“沒有治理資金”,總是能夠博得一些人的同情和關照,總是能夠毫發無損地闖過環境保護的一道道紅燈?
同情和關照污染企業,讓人首先想到是認識出了偏差。如果同情和關照是著眼于整改,那就想方設法幫助企業盡快達標排放。如果與拒絕整改的企業僵持不下,說明整治污染的決心還不強,手段還不硬。違法排污不容姑息,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確保公眾環境安全,是依法制裁排污企業最為強硬的理由。縣級以上的政府,可以調動的資源很多,只要下功夫,動真格,怎么可能撼不動那些所謂“牛氣”的污染企業?(武衛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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