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點:劃范圍定標準
“‘補低限高’是此次改革和清理相結合的目的,‘補低’容易‘限高’難,事業單位要搞好績效工資改革,特別需要把握好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系。”蘇海南說。
2006年盡管提出績效工作的概念,但并沒有真正推進這項改革。“當時很大程度上是因為事業單位的津貼補貼比較混亂,跟單位和個人的績效聯系不緊密。另外,績效工資總量如何確定,財政能否承受,這些都是要考慮的問題。”蘇海南說,當前需要重視兩個問題:
一是事業單位創收部分如何界定?比如,公益型事業單位如果把主要精力用在創收或提供公共服務也高價收費,這就偏離了公益性事業單位的性質,需要通過制度安排加以糾正。那么,哪些事業單位可創收?創收的范圍到底怎么界定?合理與不合理的區別在哪里?合法合理的創收有多少可用于個人?蘇海南認為,厘清這些問題的關鍵是把事業單位發放的不合規、不合理津貼補貼的源頭管住;對名目繁雜的收入要進行整頓、清理。這就需要研究出臺相應的配套政策措施加以明確。
二是對于績效的考核沒有系統、成熟的經驗。蘇海南指出,公益性事業單位績效考核是一個世界性難題。而我國已有許多企業和某些事業單位都進行了建立績效管理制度探索,按績效考核結果兌現績效工資。當前我們應借鑒企業的成功經驗,總結這些事業單位的有益經驗,促進所有事業單位建立健全績效考核制度,為績效工資分配提供量化依據。
近日,衛生部提出要建立以服務數量、服務質量、服務效果和居民滿意度為主要指標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績效考核辦法。績效工資要根據考核結果發放,遏制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不合理的趨利行為,嚴禁醫務人員收入分配與醫療服務收入掛鉤。
有關專家也指出,績效工資改革中,如何確立完善的績效評價機制尤為重要。但事實上許多工作如基層醫療服務質量和效果,很難有量化的指標,可操作性也有相當難度。而如果要組織力量進行科學評議,則需要投入大量人力、財力。
起點:牽一發動全身
事業單位工資改革涉及方方面面,而首要的問題是,事業單位到底應包括哪些?
據有關專家介紹,按照現在的劃分,一是參考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這些單位行使法律賦予的公共權力,為社會提供服務。二是公益性質的事業單位。主要為社會提供公益服務,如義務教育階段的中小學、圖書館、科研單位等。三是經營服務性事業單位,比如出版社、設計院等。
“而對于各種不同類型、不同領域、不同收入的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改革絕不能是一種模式,而要有區別地對待。”莫榮說。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也明確,要分級分類管理,因地制宜。
據了解,目前,事業單位工資發放也依據不同類型事業單位大致劃分為三種:一類是參照公務員工資發放,一類是工資由國家全額或部分撥款,還有一類是完全按企業標準。“全面推進績效工資,首先也要進一步劃分這些不同群體。現在,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校、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機構的劃分相對明確,因此,也是改革首先推進的領域。”莫榮說。
工資改革也逼迫事業單位機構改革的進一步加快推進。
最近出臺的文化體制改革方案,為今后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的改制提出了明確的方向和要求。新聞出版總署上月明確提出音像出版單位轉企改制的時間表。各地改革也加快推進——北京重點對經營服務性事業單位進行改制,65家市屬經營服務性事業單位今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轉企改制工作。
“薪酬改革只是一個起點。”莫榮說。國際金融危機加快了機構改革的進度,事業單位的范圍將進一步明確,公益服務特點將更加突顯,一些經營性質的事業單位將從中剝離。
據悉,目前國家有關績效工資改革配套文件正在加速起草制定中。(馮蕾)
(責編:李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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