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高房價激起民憤,今年兩會上眾多代表委員的相關建言,基本上反映了民聲民意;與此同時,目前部分城市地價之高,已經讓眾多開發商感到害怕,退避三舍,連行業老大萬科都一再表態不當地王。
二是房地產調控正持續收緊。從“國四條”到“國十一條”,再到五部委土地出讓金新政等部委細則,以及“滬四條”、“京十一條”等地方措施,全面抑制投機性購房需求,遏制部分城市的高房價,已成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共識。咋就真有不怕死的企業,敢于這么高調、高價、高興當地王呢?
三是針對央企盲目拿地的行為,國家已有明確指示。“國十一條”就明確指出:國有資產監管部門要進一步規范國有大企業的房地產投資行為。國資委新修訂的《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辦法》規定,經濟增加值將成業績考核的核心指標,占到40%的考核權重;而在計算企業稅后凈營業利潤時,對企業非經常性收益減半計算,其中包括主業不是房地產的企業在房地產方面的收益。
“苛政”之下,仍有那么多央企我行我素,既讓人為有關政令的“不通”而悲嘆,又讓人為部分央企負責人的膽大而驚詫。如果政府連央企都管不住,那更難管理地方國企,遑論非國有性質的開發企業。如果有關部門繼續縱容房地產開發業出現不合理的“國進民退”,甚至是“厚國企而薄民企”,那么中國房地產業市場化的改革事業將很快止步,甚至倒退。
其實,幾年前國資委就曾明確提出需要國資控制的七個行業中并無房地產業。房地產業雖然已成為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卻并非先導性產業,對經濟增長科技貢獻率極低,反倒是能耗“大戶”,國資實在沒必要過多關注這一產業。上世紀90年代房地產業實行市場化改革以來,國家一直鼓勵包括民企在內的不同所有制的企業參與競爭。因而,房地產業才在國家和地方資金短缺的情況下獲得快速發展。如今房地產業發展成了高利潤行業,央企有錢了,反倒擠壓民企的發展甚至是生存空間,政府不予制止,可真有點“卸磨殺驢”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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