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在連線采訪中發現,在美國,如果病人看的不是急診,醫生一般不會安排靜脈輸液,對于含抗生素的“吊瓶”更是慎之又慎。在美國人眼里,打吊瓶堪比一次小手術。在澳大利亞,當地人也鮮有“輸液好得快”的觀念,很少有打吊瓶甚至打針的經歷。(1月14日《廣州日報》)
什么時候,什么疾病需要輸液治療?很多時候,都直接取決于人們的觀念,包括醫生和患者的觀念。從這個角度而言,我們的觀念現在有可能是“不達標”的。因為眾多的事實數據顯示,在當下,過度輸液,輸液被濫用已成事實。前不久,國家發改委副主任朱之鑫披露了一個驚人數據,去年一年中國輸液用了104億瓶,相當于13億人口每個人輸了8瓶液,遠遠高于國際上2.5-3.3瓶的水平。有專家調查就發現,有95%的人不知道濫用輸液及不安全注射的危害。
而在這不知道的人群里,有可能也包括醫生。否則,你怎么解釋,在這個社會,為什么醫生們如此熱衷于推薦和使用這種用藥方式,很多人一旦頭疼腦熱,就動不動想找醫院吊瓶?之所以都“不知道”,一種可能是“不想知道”,對醫生們而言,過度輸液既能增加醫院和個人的經濟效益,又能在最短時間內治愈越來越難“伺候”的病人,減少醫患糾紛,何樂而不為?對患者而言,很多人也“懶得知道”。在他們看來,能在最短時間內緩解癥狀,治好自己的病的醫生就是好醫生,就是理所當然的。至于輸液危害和濫用,這些或許并不重要。
要糾正“輸液好得快”的錯誤觀念,要治理輸液的過度濫用,就必須對這種行為有一種比較理性的認識。比如我認為,“輸液堪比手術”就是一種正確而有用的價值觀,把它作為一種標尺,能夠幫助我們這個社會更客觀地認識到這件事情。
如何培育這種衛生觀念?一是要使“可口服不注射,可注射不輸液”的醫療原則成為一種統一的硬性標準。醫療機構的輸液比例應該控制到何種數字水平?這應該有一個硬性規定。其次,還應該建立輸液的必要門檻。那些條件不具備的醫療機構,不應該允許開設輸液服務。需要進一步加強對醫護人員的嚴格管理。在美國,靜脈輸液由專職護士負責。普通護士需通過具有相關資質才能成為輸液專職護士,需具備不少于2年的臨床護理經驗和至少1年的臨床輸液治療經驗,并通過9個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由靜脈輸液護士認證學會頒發的靜脈輸液專職護士資格證。這些都是值得學習和借鑒的做法。最后,在大多數常見疾病上,政府應該多向公眾公布一些有用的指導信息,什么時候應該使用輸液及抗生素?在某種常見疾病上,應該首選哪一種治療方式及藥物?在中國,很多來自歐美國家的民眾為什么腹瀉感冒后,會堅持不輸液,而選擇吃藥來治療?很多時候,是因為他們的正確觀念已經形成。觀念來源于哪里?這都和政府專業機構的大力培育、倡導、監管到位是分不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