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指標不能被污染牽著鼻子走
www.xpshebei.com?2011-11-03 10:49? 張遇哲?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環保部11月1日起首次對PM2.5微粒測定作出規范,但未將PM2.5納入空氣質量標準強制監測指標。相關人士稱,技術已不成問題,但是目前國內PM2.5的污染情況較重,如制定標準,將大范圍超標。(11月2日《京華時報》) 近段時期,我國中東部地區持續陰霾天氣,各地環保部門公布的數據卻多為“輕微污染”。于是,廣大市民紛紛質疑監測數值的權威性和真實性,此前鮮為人知的“PM2.5”開始進入公眾視野。 據介紹,PM是“可吸入顆粒物質”的縮寫。粒徑小于等于10微米的叫PM10,粒徑小于等于2.5微米的叫PM2.5。相比之下,PM2.5富含更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質,而且能在大氣中停留更長時間,輸送距離也更遠,對大氣環境及人體健康的影響也更大,是導致黑肺和灰霾天的主要兇手。不過,在我國1996年版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中,只將PM10被列入控制標準,但未將PM2.5列入。 事實上,是否有PM2.5監測值,已經成為我國環境空氣質量標準與WHO準則和其他很多國家環境空氣質量標準的首要差別,也是目前我國環境空氣指標中最具爭議的一塊。在環保部今年初發布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修訂版征求意見稿中,PM2.5可吸入顆粒物開始作為各地指標的參考值。對此,有專家開始擔憂,如果制定實施PM2.5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將大范圍超標。 空氣監測就好比給人做體檢,檢查的指標越多越嚴格,“合格”的就越少,這是不言而喻的。國人素有“法不責眾”的心理,既然目前我國PM2.5的污染情況較重,那么繼續把PM2.5排除在監測指標之外,就可以避免大范圍超標的尷尬,各級環保部門和地方政府的臉上也光彩。然而,一個必須厘清的問題是,我們究竟是該對照指標去改善污染,還是迎合污染現狀讓指標“下嫁”。放寬空氣指標固然能制造光鮮好看的數據,但如是掩耳盜鈴自欺欺人的背后,我們將永遠失去改善空氣質量的動力和勇氣。 你測或者不測,PM2.5就在那里,不增不減。目前,在我國大部分地區,特別是華北地區,PM2.5占到了整個空氣懸浮顆粒物重量的大半。因為顆粒物上會附帶有毒物質,當進入人體的顆粒物更多時,對人體各方面造成的傷害也更多。研究顯示,2004年至2006年期間,當北大觀測點的PM2.5日均濃度增加時,約4公里以外的北大第三醫院的心血管病急癥患者數量也有所增加。 對于廣大市民而言,有權利知道所生活的城市空氣質量的真實情況;對于政府和環保部門來說,有義務為市民提供更加清潔健康的大氣環境。提高空氣評價門檻帶來一時的大范圍超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們陶醉在“天下太平”的臆想中固步自封。只有直面顆粒物污染較重的現狀,我們的節能減排和綠色生產才能看到不足和差距,找準目標和方向;只有公布真實詳盡的環境信息,才能贏得廣大公眾的理解和支持,讓更多的人加入低碳生活、環保出行的行列中來。 目前,北京、上海多個城市和科研機構在做PM2.5的監測,許多環保人士也紛紛踴躍自測PM2.5,以居民日記的形式上傳數據。老百姓已經過河,環保部門別再假裝摸石頭了。希望公眾對于空氣質量的焦慮能夠堅定環保部門的決心,讓這場自下而上的運動早日推動空氣指標體系升級,邁出改善城市環境的重要一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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