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平均罰7萬,這個犯罪成本是不是太低?
www.xpshebei.com?2013-05-10 15:25? 張衛斌?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昨天,環保部通報今年進行的華北六省市地下水污染專項檢查結果,受檢查的2.6萬多家企業中,55家企業存在利用滲井、滲坑或無防滲漏措施的溝渠、坑塘排放、輸送或者存貯污水的違法問題。根據環保部通報,各級環保部門對424家企業責令限期改正;對88家企業處以總額613萬余元罰款。(5月10日新京報) 今年年初,網上有一篇題為《山東淄博地下水被污染部分農村憑水票供水》的帖子,引發網絡熱議。臨淄區金嶺鎮很多村民反映,當地的井水和自來水被嚴重污染,水顏色發紅,燒開后有異味,根本無法飲用。對此,山東淄博市臨淄區相關部門回應稱,給村民發水票并非地下水被污染,而是村民的福利。 政府部門的說法和老百姓的感受總是不太一致,甚至大相徑庭。老百姓要過日子,而政府官員要的是政績,是升遷。年初,溫州一家企業主向環保局喊話:“如果環保局長敢下河游泳,就拿出20萬”。溫州市環保局迅速做出回應:拿出14萬元在當地報紙上刊發整版廣告,盤點自己2012年度的七大成就。某種意義上說,溫州環保部門這么做,是為自己歌功頌德,而這種以犧牲環境換來的經濟發展不是中國夢,而是少數官員的“升遷夢”。 近年來,關于地下水大面積污染的報道屢屢見諸媒體。據報道,2011年10月前后,由國土資源部牽頭,中國地質科學院水環所等“國土系”科研機構,向國務院遞交了一份“華北平原地下水污染狀況及防治建議”。“建議書”中的數據觸目驚心:華北平原淺層地下水質量整體較差,污染較嚴重,未受污染的淺層地下水僅占采樣點的55.87%。地下偷排在華北地區比較普遍。”中國工程院院士盧耀如稱:科研機構上書總理實屬無奈,“地下水污染問題已經非常嚴重,單個部門不好制止,必須跨部門聯合”。 地下水污染得不到有效治理,表面上看是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缺乏監管。根子出在官員的政績觀上。事實上,對地下水污染企業平均罰款7萬萬,也足以說明這一問題——萬萬不可為了治污犧牲了發展。2月28日,山東省環保廳召開地下水污染防治專家媒體座談會。針對公眾廣泛關注的地下水排污問題,山東省環保部門表示:經過仔細排查,未發現通過水泵向地下排污的違法行為。盡管國土資源部的院士報告寫得明明白白,山東環保部門就是“不認賬”。 環境污染禍及子孫后代,重病須下猛藥。治理環境污染,呼喚各級政府真正負起責任,加強對環境的保護和監管力度,健全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追究制度和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對于污染企業,一定要罰得老板心疼,甚至傾家蕩產;對于那些監管不到位的部門,一定要要追究領導責任。唯有監管到位,處罰得力,才能有效遏制日益嚴重的環境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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