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木頭之爭別成一筆糊涂賬
www.xpshebei.com?2013-09-18 17:35? ?來源:東南網-福建日報 我來說兩句
江西修水縣農民梁財在河道里挖掘出一根長達24米、直徑1.5米、重約80噸的疑似烏木,估值達數億元。盡管樹木的性質和價值還未完全確定,但當地政府已通知梁財,這根樹木歸國家所有。 以現行法律看,當地政府的主張有一定依據。相關法律規定:礦藏、水流、森林等自然資源,屬國家所有。法律法規中,“等”字有兩種用法,一是表示列舉未完,二是表示列舉后煞尾。顯然,這根樹木符合自然資源的特征,應屬國家所有。梁財只能根據無因管理,請求一定的補償。 如此清晰的法律關系,為何屢屢引發爭議?究其原因,在于這種“自然資源國家主義”與人們日常思維及習慣不太一致。當法律規定和人們的日常思維及習慣極端不一致的時候,是不是就意味著法律有修改的必要了呢? 其實,一味規定將自然資源歸國家所有,反而不利于對資源的開采、保護與利用。具體到此事件,如果梁財早就知道烏木屬于國家,也許就不會如此不遺余力地挖掘、保護了,他很可能不管不問,抑或偷偷地進行挖掘。相關法律可以對類似的無主偶然發現物進行例外規定,給予發現者、保護者一定比例的所有權。 ——北京·舒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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