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知名民調公司零點調查日前公布《黨的十八大以來網絡生態環境變化調查核心數據報告》。調查顯示,網民在上網時最討厭“網絡惡意彈出窗口”,最擔心 “木馬病毒等惡意軟件導致個人信息泄露”。(3月1日《北京晨報》) 網絡彈窗最早進入國家規制視野,是在2010年QQ與360不當競爭之后。而在2012年,關于網絡彈窗,工信部第一次明確其性質:允許存在,但是必須遵守相關標準。網絡彈窗載有不當信息,屬于違法自不必說,但網絡彈窗應遵循哪種標準,工信部在征求意見之后,只推出了一項標準:網絡彈窗應該在顯著位置,提供關閉或者退出窗口的功能標識。說實在的,這個標準是相當粗糙的。從此,網絡彈窗都在顯著位置有了關閉鍵,但是卻被不少網絡鉆了空子,例如關掉一個,又彈出一個,一些“惡意彈窗”更是令不少網民煩之又煩,“惡意彈窗”幾乎成了無法拒絕的狗皮膏藥。 “惡意彈窗”泛濫成災,大致有兩個原因:一是專業彈窗推送網站強制互聯網用戶接受彈窗信息,以此換取廣告收益。譬如在搜索引擎輸入相關關鍵詞,就會出現大量經營彈窗廣告推送的網站,大部分以“XX廣告聯盟”的形式存在。二是合規的商業網站將彈窗作為廣告平臺,出售強制彈窗資源。但由于現有《廣告法》對網絡廣告適用的媒體范圍未作出開放性的規定,目前,似乎也沒有專門針對網絡廣告的法律,因此,“惡意彈窗”幾乎成了網絡世界的“法外之地”。 整治“惡意彈窗”不僅順遂民心民意,也是建構中國互聯網新秩序的必由之路。筆者以為,無論是從規范網絡秩序的角度,還是從保障網絡安全的角度,對“惡意彈窗”都需要“善意治理”。網絡雖是“虛擬社會”,但也并非法外之地,有關方面必須督促網站落實好主體責任。對此,國家網信辦早就有明確要求:一是嚴禁有害彈窗信息,嚴禁傳播淫穢色情低俗信息、虛假詐騙信息、木馬病毒惡意插件以及違規發布的新聞信息等;二是規范彈窗行為,包括顯示軟件名稱、禁止自行打開、確保一鍵關停、控制數量和位置四個方面。希望各級各部門能夠嚴格按照此要求,為彈窗行為確立權責關系,規范好“網絡彈窗”的設置、規格和標準,尤其是要嚴厲打擊各種有害信息和病毒的彈窗,真正打根源、抓黑手、治亂象,從而讓“網絡彈窗”規規矩矩,不再肆無忌憚地“亂彈”。 |
相關閱讀:
- [ 09-25]彈窗廣告不能成為網絡牛皮癬
- [ 09-25]整治網絡彈窗,還網絡一個清凈
- [ 08-20]彈窗廣告之錯不在發明人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