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微博、微信朋友圈內,一則有關“葫蘆島北站爆炸”的消息引發市民廣泛關注和傳播,并在當地造成不良影響。無獨有偶,如皋市一位女民警的14歲女兒在網上泄漏李易峰、楊洋兩位藝人身份證信息,導致該民警被停職。這兩起網絡傳播引起的糾紛應引起網友的關注。網絡不是法外之地,違法傳播信息是要付出代價的。 互聯網給了我們一個廣闊的交往平臺,在這個開放的平臺里,大家可以扯下矜持的面紗,打消羞澀的心理,破除閉塞的心墻,暢所欲言,盡展自我。但有一個前提,必須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傳播的內容必須真實可靠,且不能給無辜的他人帶來傷害。象如皋女民警的女兒出于好奇心理,上傳明星的個人資料,就屬此列。 法律是網絡行為的底線。有底線才有自由,有邊界才有秩序。《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前述散播有關“葫蘆島北站爆炸”消息的90后少年就受到了應有的處罰,著實令人痛惜。 辨別信息真偽切莫“霧里看花”,需培養一雙“慧眼”看清真假。除了要增強法律意識外,還需加強自身修養。增強不制造謠言的自我約束力,做到不造謠;在未經核實的信息面前克制住傳播的欲望,做到不傳謠,及時關注官方發布的消息,提高網絡謠言的鑒別能力。好奇獵奇心理,是網民的正常心態,發現一條新消息,拿出來與大家共享,無可非議。但在傳播之前,首先要考慮一下是否會給當事人帶來傷害,將心比心,換位思考一下,再作出決定。其次,傳播的方式要慎重,是在閨蜜群中分享,還是在微博大眾群中,效果是不一樣的。最后,為了安全起見,還是傳播官方發布的消息為上。 在推行依法治國方略的今天,已經不存在法外之地,我們做任何事、講的每一句話,都要用法律的尺度來衡量一下。法有明令不可違,法無禁令當慎為,切莫以身試法,逞一時之快,換終身后悔。借用一句耳熟能詳的歌詞,“借我借我一雙慧眼吧,讓我把這紛擾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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