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憑媒體報道的個別案例,不能得出老人整體素質下滑的結論】 從當年的“彭宇案”到如今的“彭州事件”,有關倒地老人該不該扶的爭論,已經被討論過多輪。然而,媒體關于“扶不扶倒地老人”的報道,或許只是全部真相的冰山一角。 就此議題而言,媒體上呈現的事實,多具有反差和沖突性,大致分為兩種:其一,老人倒地無人扶,最終致死;其二,好心救助,反被訛詐,最終反轉。 但很顯然,還有第三種事實,或許還是在現實世界數量最多的一種存在。簡單概括就是:上前扶起,身無大礙,謝謝幫助,微笑再見。但是這種表述,很少能在媒體上見到。 為何?媒體報道的事實,只能說明某個事實本身具有新聞價值,具有特異性、沖突性,符合媒體選擇的標準。也只有這樣,才會被選擇進入媒體報道的取景框,剪裁加工,呈現大眾。比如最近發生電梯吞人事件之后,馬上有媒體保持跟進,各種電梯事故、傷人事件頻頻被報道出來。但是,這樣就能得出全國電梯都不安全的結論嗎? 報道中的訛人老人,相較于2億多老人來說,量級上微乎其微。僅憑媒體報道的案例,不能得出老人整體素質下滑的結論。如果簡單以媒體報道的比例去描摹真相圖景,則無異于拿著萬花筒看世界。 媒體呈現的真實與事實的真相,差異或許就在于此。 更何況,輿論場中做媒體的,往往是年輕人在舞文弄墨。60歲以上的老人,很少參與其中。輿論場中從業人員年齡結構這樣的特征,難免在報道框架選擇的時候,呈現一種偏頗。從報道的接受方來看,也是年輕人居多。 因此,新聞供給方在解讀新聞的時候,可能會自覺不自覺地把自己放在年輕人的角度代入事件,傾向于選擇符合自己原本認知框架的信息,從而與沖突事件中的老人站在相對立的位置。 然而,媒體的特性就是如此,即使苛責,也很難去糾正,必須適應這樣一種存在。但對受眾來說,認識并理解媒體這樣的特性,確實是可以實現的。這種意識和素養有待普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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