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是自由的地方,越需要強調自制,災難面前堅守法律乃是最基本的公民底線。否則,迷失的不僅是行為人自己,還有那些無辜受騙的善心人。】 近日,廣西“95后”女孩楊某某在新浪微博中,虛構自己父親在天津爆炸事故中身亡,開通文章“打賞”功能以騙取捐款。據不完全統計,共有3700多人對其進行了打賞,涉及金額達9萬多元。目前,楊某某因涉嫌詐騙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這樣的結果楊某某或許始料未及,等待她的可能將是嚴厲的司法審判。單從法律上分析,楊某某的行為并不難判斷。我國刑法規定的詐騙罪,就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根據司法解釋,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000元以上屬于法定“數額較大”,應追究刑事責任;3萬元以上則屬于“數額巨大”,量刑更重。從本案看,楊某某的行為涉嫌詐騙罪無疑,而且情節還比較嚴重。 在人們全神貫注牽掛天津爆炸事故時,這起看似簡單的刑事案件猶如一個插曲,因為嫌疑人過于年輕的身份,放置在當前天津爆炸災難的背景下,顯得格外刺眼且又令人深感糾結。一方面,剛剛20歲就涉嫌犯罪,很容易引發人們的寬宥,利用互聯網的“打賞”功能這一新手段騙錢,也讓我們看到違法犯罪變得更加容易和模糊,行為違法往往就在“一念間”。但另一方面,無論是其涉嫌犯罪的數額,是利用互聯網發布虛假信息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還是天津爆炸事故的災難背景,都令人感到難以原諒,基于“發災難財”的道德指責已不足以制裁,依法從嚴懲處似在邏輯之中。 或許這只是一樁個案,但仍為我們討論災難面前的公民德性提供了契機。事故當前,同情與捐助,理當成為一種公民自覺行為。即便不追求多么高尚的舉動,但對于所有人來說,堅守法律底線應是最起碼的公民道德,是做人的最基本要求。問題在于,這種人人都懂的常識,在缺乏完善的公民教育背景下,很可能會變得稀缺,法律的禁止性規范在網絡極度便捷的行為自由中,也很容易失去其威懾力和警示性,讓缺乏自我約束的人一念之間就滑向違法犯罪之境。 當然,在這些年國內發生的災難和事故中,類似個案都屬極個別的現象,公民的責任心、愛心、善心無疑是主流。我們無需將個案上升為普遍性層面,它只是以一種特殊的方式提醒我們:越是自由的地方,越需要強調自制,災難面前堅守法律乃是最基本的公民底線。否則,迷失的不僅是行為人自己,還有那些無辜受騙的善心人。 本報特約評論員兵臨 |
相關閱讀:
- [ 07-02]孤兒院雇孩子騙捐是雙重傷害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