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計委近日印發《“十三五”國家醫學中心及國家區域醫療中心設置規劃》,明確提出通過合理規劃、能力建設和結構優化等舉措,到2020年建成若干個綜合和專科的國家醫學中心,力爭每省一個綜合性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和各行政大區的專科醫療中心。這一頂層設計,對優化我國醫療資源配置,提高醫學水平具有重大標桿價值。 近年來,維護民眾健康已被置于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位置。但由于我國醫療資源的總量不足和分布不均,尤其是在科研、學科建設等方面與國際頂尖水平尚存差距,我國醫療衛生服務的短板依舊明顯。啟動國家醫學中心和國家區域醫療中心規劃設置,就是通過頂層設計、政府引導,發揮主體醫院學科優勢,建設若干個在疑難危重癥診斷與診療、高層次醫學人才培養等方面有一定國際競爭力的國家醫學中心,并通過其引領和輻射作用,推動優質資源共享,不斷推進醫療服務同質化,實現多層次醫療服務體系的建設和整體醫療服務水平的提高。 根據標桿管理的系統化、規范化特點,秉承借鑒先進、持續改進的原則,對于國家和區域醫療中心規劃設置的實施,應堅持以下原則。 首先,國家醫學中心設置應強調專科學術水平和優質資源共享。國家醫學中心建設,應圍繞解決疑難疾病、培養高層次人才等來開展,將若干個頂級專科的人才和資源整合,在腫瘤、傳染病等若干專科設立國家醫學中心,利用我國豐富的臨床資源和體制機制優勢,盡快縮短與國際頂尖醫學水平差距。 其次,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建設應堅持標準化,科學務實、逐步到位。面對我國地域廣大、各地實情不一的現狀,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切不可因為利益平衡而忘了學科建設的初衷,應強調標準先行,以建設行政大區的專科醫學中心、區域標桿醫院等條件相對成熟的先行先試為起步,寧缺毋濫。 最后,國家和區域醫療中心的設置和評估應力求公平公正。在我國現有體制下,國家和區域醫療中心的設置必然成為各大公立醫院的競爭目標。醫學中心的設置、評估必須公平公正,避免淪為學術腐敗的新溫床。建議政府通過購買服務、公開招標等方式,充分發揮第三方學術評估機構的作用;應用標準制定和評估分離、盲評盲審等方法,發揮專家的作用,確保醫學中心遴選和評估的科學性與公正性。 (作者系復旦大學醫院管理研究所所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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