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廣微信繳罰款措施需借助過渡平臺
2017-06-07 18:22:31?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25日,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對外發布消息,惠州市現在已經正式啟用微信及支付寶繳納罰款,車主在取得交通違法處罰決定書編號,并使用微信或支付寶掃描專門的二維碼后按照系統提示即可完成相關業務的辦理。(5月25日《南方日報》) 在微信支付普及率極具攀升的今天,各行各業似乎都認同了這種新渠道,不約而同紛紛上線采用。短短一年時間就已深入衣、食、住、行等生活的方方面面。如今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也緊隨其后,其目的是方便車主繳費,節省不必要的時間。 可事與愿違,據市民反應微信支付并不能實現交通違章處理這一功能,因為支付時不能獲取交通違法處罰決定書編號,致使很多車主還是選擇老辦法去窗口辦理,排隊等候的場面依舊沒能很好解決。 既然微信支付已經在百姓中暢銷起來,我們何不將計就計把措施完善一下,來個“百事通服務”。據交警支隊工作人員介紹,如果車主此前實名注冊了網上車管服務,同時下載有“交管12123”APP,也可以先通過APP處理交通違章,獲得編號,即所有步驟均可通過手機進行操作,做到足不出戶繳納罰款。 可能很多老百姓玩微信也只是處于起步階段,對于“交管12123”APP所知甚少,因此就甘愿放棄這一便利措施,改用傳統方法。作為交警大隊就應該想方設法讓這一措施順利被百姓采用,這樣既減輕交警支隊的工作壓力,又使百姓真正得到了實惠。比如在窗口設立專門下載“交管12123”APP服務,對不太懂或是初次使用者采用手把手教授的方法,讓車主親自體驗操作流程,并留下客戶服務熱線,隨時解答他們的操作問題,制作“操作流程微信”并發布在公眾號里供車主參考等。 便民措施能不能落實,關鍵看有沒有優化到位,微信支付繳罰款是個不錯的辦法,但需進一步優化,讓車主主動接受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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