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服“不強制購買”,這種套路請少一點
2018-12-03 08:25:25?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近日,有網友反映河南周口沈丘縣醒民中學“強制學生購買冬季校服,學生反抗被威脅開除”。面對輿論質疑,醒民中學李校長表示,兩套校服收費390元是經家長委員會同意的,并且經過學校的審批,不存在強制購買和威脅開除的情況。 從教育部、到教育局、再到學校,“不強制購買”就是個萬能擋箭牌,只要有校服爭議事件,這五個字就是高頻詞。他們把文字游戲玩到了極致,卻恰恰把學生的利益拋到了腦后。 學校以“沒有強制”為自己開脫,其潛臺詞不言而喻。作為群體中的一個,在絕大多數學生都購買校服的情況下,一兩個學生的“不情愿”就會被懲罰甚至“威嚇”。“不叫他坐這兒,單獨拉到操場”、“一下午的時間就耗在這里了,全年級就屬你們恁(那么)難,都是慣的,正兒八經慣的”,這就是不配合的學生們要接受的訓斥,可是他們做錯了什么? 我們看到,面對錄音,石主任向記者解釋稱,跟大家說“不寫就拉到操場上”,并不是為了強制讓學生購買校服,而是為了整頓班級紀律。這種辯解又是個萬能理由,即便有聲音,你也看不到真相。 而學校的套路是表面上要求“不強制購買”,但學校組織各項活動都要求學生身著校服,在這種情況下學生沒有任何選擇。這種文字游戲的背后是學生權益已然被強行剝奪,但你又找不到能夠反駁的理由。 其實,近年來關于校服的輿論紛爭不在少數。校服究竟該如何訂,訂幾套,基本的價格區間等都沒有相關規定,一切都由學校自己決定,上級教育部門僅有的規定也都是文字套路下的產物,不舉約束力,但用來甩責都是言辭甚佳的文本。 學校不該成為薅羊毛的機器,家長學生也不是待宰的羔羊。近年來,隨著家長們對教育的重視,使得其對學校的“命令”向來不敢違背,生怕“怠慢”讓孩子在學校受牽連。久而久之,學校在這種權利膨脹下,將合理的不合理的,該收費的不該收費的,一股腦都壓給了家長,畢竟孩子事大,很多家長即便明知不合理也只有硬著頭皮去做,“一切為了孩子”成了學校和家長之間的默契約定。這時,一旦有個別家長表現出不配合、不積極,學校又會暴跳如雷,將這種“罪責”加于學生。 教化之本,出于學校。一個以育人為宗旨的地方,如果對學生、家長表現出咄咄逼人、睚眥必報的嘴臉,甚至將“睜著眼睛說瞎話”表現的淋漓盡致,這是一種悲哀。如果連老師都滿口謊言,又如何能夠教出敢說實話,敢作敢當的學生呢?
|
相關閱讀: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