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容信息泄露持續“上新”
2025-06-06 09:56:54? ?來源:廣州日報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請問需要辦理貸款嗎?”當接到這樣的推銷電話時,很多人都在想推銷員是怎么知道自己電話號碼的。新京報記者獲悉,近日,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審結一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助貸公司負責人非法獲取16萬條公民個人信息進行電話推銷,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 信息時代,“信息即價值”,網絡數據、個人信息就是“數字富礦”,也是不少人眼中的“唐僧肉”。許多人都有過類似經歷:假如你報名了某項職業資格考試,過不了幾天就有人殷勤地“問候”你,號碼來自全國各地都不帶重樣的;假如你近期去看了房,保不準會有一輪營銷電話狂轟濫炸……身份信息、消費習慣、上網痕跡等都能被他人輕松掌握,公眾對這種形同“裸奔”的信息泄露可以說是深惡痛絕。 事實上,為充分保護個人信息,近年來,我國不斷加快立法進程,已陸續出臺、修訂了個人信息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既如此,個人信息侵權行為為何仍然高發?一來,違法成本低、獲利高。大數據時代,個人數據附加值越來越高,不法分子選擇鋌而走險,正是看中了其中巨大的套利空間。而消費者被侵權后,相對漫長的處理周期、較高的舉證要求,也讓很多人對維權望而卻步,這也使得一些惡劣侵權行為持續“霸屏”。二來,信息收集的場景越來越多。現今獲取信息的渠道更加多樣,購物休閑、出行訂票、掃碼點餐等,大多需要提供個人信息。如此一來,便拉長了收集鏈條,加大了信息泄露的可能。 可見,個人信息被泄露、被販賣,已呈現出泄密渠道多、涉及范圍廣的特點。要取得良好治理效果,必須多頭發力,避免“按下葫蘆浮起瓢”。一方面,技術治理需與時俱進。隨著大數據加速迭代,隱私泄露等老毛病尚未根治,AI換臉等應用帶來的新問題又撲面而來,這也要求相關部門不斷升級技術手段、加碼懲治手段。另一方面,源頭治理殊為關鍵。如今很多第三方平臺、普通商戶等都涉及收集、處理大量個人信息,但其中也有很多并不具備妥善處理個人信息的能力,很容易因處理不當,對他人權益造成影響。對此,如何建立健全主動排查、監管機制,值得進一步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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