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月份,企業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就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氣溫以省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臺站發布為準。企業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天按5-8元標準發放。”
這就是從2007年以來,福建一直沿用的高溫津貼支付標準。據悉,目前暫沒有上調高溫津貼的計劃。(東南網手機版)
“5-9月份,企業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就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氣溫以省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臺站發布為準。企業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天按5-8元標準發放。”
這就是從2007年以來,福建一直沿用的高溫津貼支付標準。據悉,目前暫沒有上調高溫津貼的計劃。(東南網手機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