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不懂議政還與其個人的動機有關。按照馬斯洛的需要層次理論,人在滿足了最基本的生理、安全和社交需求后,就有獲得尊重的需求。老板在經濟上獲得成功后,便努力在政治上追求地位和榮譽,為自己的更大發展,創造更好的外部環境。因此,事實上一些老板是在削尖腦袋、投機鉆營往政協或人大代表的隊伍里鉆,目前在一些地方甚至事實上已經出現用金錢打通各種關節,以獲得提名的機會。用錢買委員、掏錢進政協這種情況事實上已經屢見不鮮。在今年初廣東省政協會議分組討論時,民盟廣東省委文化委員會主任余慶安在談到新階層社會人士參與政協事務時,認為“不應該讓商人掏錢進政協”,因為政協是政治性組織,應堅守其政治性本質。這樣的諫言顯然比“老板委員不懂議政”更為直白也更尖銳。對于有的委員而言,只有沽名釣譽的嗜好,而沒有參政議政的能力,更有的老板甚至是不擇手段地撈取榮譽,自然不會懂得如何議政。
因此,老板不懂參政議政,主要責任不在老板,而在于產生委員的機制和方式。因為會賺錢未必就能參政議政,兩者間沒有必然的聯系。不懂參政議政的老板,非要安排進政協;沒有參政議政能力的老板又花錢擠進政協。這樣產生的政協委員不懂參政議政實在是正常不過的事情,應該反思的是政協委員的產生制度和方式。問題還不止于此,讓這樣的老板進入政協,誠如余慶安委員所言,“這會讓廣大人民群眾失去信心”,這才是我們更需要關心的。從重慶以及其他地方開展打黑除惡專項斗爭的情況看,一些犯罪分子的頭上有著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頭銜的不在少數,這種情況更值得警惕。(逗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