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官多有情婦,這是眾所周知的事情了,貪官們多用自己的親身體驗,在實踐著這樣的結論,以這樣的貪官形象,添續在貪官之列。如果反過來,有情婦的官員,是否就是貪官呢?應該也能夠說得通。女記者與副市長卿卿我我7年,滿心等待著修成正果,轉正為官夫人,結果卻如雷轟頂,人家早有妻室,所謂結婚的承諾純是玩弄的煙幕彈而已。副市長要欺騙女記者7年顯然是不容易的事情,這7年的花銷也是個負擔,如果沒有正常收入外的收入,如何能夠在溫柔鄉里左右逢源地表現呢?“飽暖思淫欲”,“思淫欲”的前提是“飽暖”,是經濟實力的支撐。因此,副市長有受賄時的錄音在女記者的手上,看上去也是順理成章的事情,并不讓人意外,要不如何能夠堅持7年。
都說“色”字頭上一把刀,有文化有見識的官員,對此應該能夠理解得更透徹些,更何況有那么多的前車之鑒在警醒官員,組織上又總是那么苦口婆心地在教誨著官員。但在女色的誘惑面前,色令智昏的效果,遠比貪官的警醒和組織的教誨更有吸引力,并因此表現得相當弱智,最后“斗”不過女記者,尷尬地在公眾面前現形,演繹貪官被情婦舉報這樣既老舊又熱門的話題。
又一個官員栽了,栽在情婦的舉報上。但這樣的反腐成績并不能令人高興,真要高興也是“苦惱人的笑”。因為一個副市長養情婦7年,最后還須由情婦“自告奮勇”地舉報,該有的監督和管理都去哪兒了呢?如果不是情婦舉報,陳副市長還要“潛伏”在我們這個組織到什么時候,又要團結和帶領我們去哪里?(逗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