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殘障聯盟抗議公務人員體格限制
來源:東南網 2011-06-24 編輯:黃水來
東南網6月24日訊 據臺灣媒體報道,色盲不能當“外交官”?太胖過瘦也不能擔任“法務部”調查人員?殘障聯盟昨天指出,目前正受理報名的六項公務人員特考,其中五項就有包括視力、聽力、身高、BMI(身體質量指數)等體格限制,剝奪身心障礙者的應考權與就業權。 “考試院”秘書長黃雅榜昨天表示,為符合兩人權公約要求,“試院”目前正在進行考、銓相關法令總體檢,若有相違的法令會著手“修法”;對于限制身心障礙人士報考法令,“試院”態度也是盡量開放。 黃雅榜也強調,有些限制與用人機關的用人需求相關,例如軍、警;又如“外交人員”限制色盲報考等特殊考量。“試院”會盡快召集相關單位與身心障礙團體開會,聽取各方看法,再送請“考試院”會交由試委決定。 殘障聯盟秘書長王幼玲表示,包括民航員、“外交領事”人員、“法務部”調查人員等五項特考,要求考生通過筆試后,需提出體檢,規定視力、聽力、精神疾病、辨色力、語障、五官等限制,若不合格,即不能參加第二試,對身心障礙者來說,無異就業歧視。 王幼玲指出,許多國家和地區都已開放讓色盲者考駕照,她認為規定實在不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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