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基層衛生院將實行全員競聘上崗
來源:東南網 2011-07-27 編輯:唐麗萍
□鏈接 被清退后,落聘人員如何安置 據了解,落聘的原在編正式工作人員,所在單位要為其組織轉崗培訓,并至少提供兩次本單位內部崗位的上崗機會。這類落聘人員還可以在縣域內統籌安置,鼓勵其到仍有空缺崗位的鄉鎮衛生院工作。如果通過上述舉措還是未能上崗,具體分流如下: 1.對其中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且連續工齡滿20年以上的人員,因體弱多病等原因難以堅持正常工作的,通過一定程序后可在本單位內部提前離崗,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再辦理退休手續; 2.對其中自謀職業或自主創業的分流人員,與單位解除人事關系后,按規定發給經濟補償金和參加企業職工社會保險; |
相關新聞
熱點推薦更多>>
互動精選更多>>
東南網旗下網站 | 律師嚴正說明 |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