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律師論壇舉辦 深化合作發展
來源:中國臺灣網 2011-09-23 編輯:黃水來
三、進一步發揮兩岸律師行業組織的橋梁作用。福建省福州市、廈門市律師協會應為臺灣律師事務所在福州、廈門執業提供服務便利。兩岸律師行業組織應攜手努力,為盡早實現兩岸律師業的雙向開放創造條件,共同推動兩岸律師法律服務市場的發展。 四、攜手為兩岸區域性金融服務中心建設提供服務。兩岸律師應加強協作,為擴大兩岸金融合作、維護兩岸金融機構健康穩定運行、增強防范金融風險能力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 五、深化兩岸律師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交流與合作。面對知識產權保護全球化的趨勢,應深入開展兩岸律師在專利、商標、著作權等領域的合作,并不斷暢通合作渠道。 六、構建兩岸投資者權益保障法律服務合作機制。兩岸律師應加強兩岸投資法律研究和交流,互享投資服務信息,定期通報投資法律風險,為兩岸投資保障立法的配套、投資爭議解決機制的建立完善建言獻策,為兩岸相互投融資提供法律服務。 七、積極推動兩岸司法協作。發揮兩岸律師在推動兩岸刑事司法協作以及承認與執行對方民事判決、仲裁裁決中的積極作用。進一步加強兩岸律師的訴訟合作與互助,促進涉及兩岸民事、經濟糾紛的有效解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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