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奴案報道者:掌握情況比公布的多
來源:東南網 2011-10-03 編輯:唐麗萍
東南網-海峽都市報10月3日訊 性奴案報道者披露:洛陽公安局長痛哭40分鐘 近日,報道洛陽性奴案的南方都市報記者紀許光撰文披露報道性奴案背后一些鮮為人知的內疚和無奈。 文章說,地窖、謊言、性、殺人與埋尸……發生于地下數米深處的洛陽性奴案,在被“國家機密”了二十多天后,被我解密了。 因為我的報道,洛陽被推到了風口浪尖。洛陽市公安局局長郭叢斌,在我的第三篇報道刊出后,終于打破沉默“向全市人民道歉”。洛陽官方稱,公安部在2011年6月曾下發規定,對正在偵辦的案件,嚴禁對外披露細節;他們同時坦陳“雖有保密規定,但與媒體溝通不足”,并稱“愿意建立完善的、符合實際輿情需要的信息發布機制”。事態的演進,頗令人鼓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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