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福建交通違法信息與全國聯網
來源:東南網 2012-02-08 編輯:黃水來
全國公路交通違法實現“全國聯網” 記者從省交警總隊看到了一則文件,《轉發公安部交管局關于推進交通違法記錄省際轉遞工作的通知》(閩交警網傳〔2012〕15號)。文件明確,為進一步規范交通管理執法行為,及時轉遞和處理交通技術監控設備采集的違法記錄,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自2012年1月10日起,天津、內蒙古、遼寧、安徽、福建、湖南、重慶、云南、甘肅共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啟動交通違法記錄省際轉遞工作。 省交警總隊交管處相關負責人稱,福建是第二批進行聯網的省份,此前,已有吉林省等10個省、自治區完成了交通違法省際轉遞工作。“2月1日,我們基本完成了采集錄入交通違法記錄信息的轉遞工作與綜合應用平臺建設同步銜接,平臺建設工作完成后,經過測試,現在已經開始交通違法記錄的省際轉遞工作。”省交警總隊交管處介紹。今后這19個已聯網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交通違法信息可以共享,包括高速公路和低速公路(即國、省道及市區道路)。 目前,警方正在組織開展數據清理,確保符合要求。 據了解,此次聯網暫時還沒有實現全國高速公路實時違章信息查看,罰單是否生效,還是要看各地的交通部門的省際轉遞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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