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逾九成幼兒園保教費低于500元
來源:東南快報 2012-02-09 編輯:黃水來
引導保教費在500元/月以上的民辦園降低收費 按照“政府補助一點、開發商租金降一點、幼兒園收費降一點”的原則引導保教費在500元/月以上的民辦幼兒園降低收費,確保明年秋季全市保教費低于500元/月的普惠性幼兒園達到90%以上。 物價部門參照公辦幼兒園分級收費標準,對民辦幼兒園分等級設定最高收費限價。建設、國土、規劃和房地產交易登記中心等相關職能部門聯合協調,負責敦促開發商為普惠性幼兒園減免或降低租金,其中,國有房地產開發公司建設的小區配套園應當為辦園方提供零租金。各縣(市)區教育部門負責動員各民辦幼兒園簽訂為社會提供普惠性學前教育服務的承諾協議,并根據幼兒園資質等級在對應限價范圍內收費,享受政府補助和降租等優惠。 對每月保教費在150元以下的低收費民辦幼兒園繼續落實2011年實施的省、市級配套補助,按照省級財政100元/生·年、市級財政50元/生·年的補助標準執行,其補助經費主要用于改善辦園條件和添置教玩具。 對所有的公辦和民辦幼兒園,凡被評為省級和市級示范性幼兒園的,由市級財政一次性分別獎勵20萬元和10萬元;被評上縣(市)區級示范性幼兒園的,由縣(市)區財政給予一定獎勵。建立對各級示范性幼兒園的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的年度評估機制,加強動態跟蹤管理。到2013年,力爭使全市三級示范性幼兒園的覆蓋率達22%以上。 另外,福州還計劃今年動工新建1所學前教育階段的公辦特殊教育康復機構,2013年秋季面向全市招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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