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初招有3變 暫停2種特色班招生
來源:東南快報 2012-04-26 編輯:唐麗萍
變動3 五區內回原籍錄取方式有調整 具體做法:戶籍關系在鼓樓、臺江、倉山、晉安城區,但在倉山區及晉安區的農村小學或馬尾區就讀的小學畢業班學生;戶籍關系在倉山區及晉安區的農村或馬尾區,但在鼓樓、臺江、倉山、晉安城區小學就讀的小學畢業班學生,若要求回戶籍所在地升初中,今年調整為“兩證”(居民戶口簿和房屋所有權證)統一的學生安排在片區小學對口的初中入學(回福州實小、井大小學招生片原籍錄取的學生安排福州十九中入學),“兩證”不統一的由戶籍所在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解讀:據介紹,在這一方面,往年政策是由戶籍所在地教育局按相對就近原則統籌安排初中入學,今年的這一做法則是從學生入學的需求考慮,更加人性化。 提醒 戶籍在五區但在外就讀的若要回戶籍地升學 7月15日前持“兩證”和檔案報名 戶籍關系在福州市五區,但在五區以外地區小學就讀的,若要求回戶籍所在地升初中,如果“兩證”統一的則安排在片區小學對口的初中入學(回福州實小、井大小學招生片原籍錄取的學生安排福州十九中入學)。“兩證”不統一的由戶籍所在區教育局按相對就近原則統籌安排初中入學。 要提醒家長的是,戶籍關系在福州市五區,但在五區以外地區小學就讀的小學畢業班學生,應在就讀地參加畢業考試后,在7月15日之前持“兩證”和學生檔案回戶籍所在區教育局報名。回原籍學生的檔案(密封)一律由學生家長簽收帶走。 其中,戶口在福州市五區七縣(市),但在福州市其他縣(市)區就讀的小學畢業班學生,需回原籍錄取的學生家長領學生檔案時需要先到戶口所在地教育局開介紹信;然后由畢業學校憑介紹信將檔案交學生家長簽收;學校將留下介紹信復印件交縣(市)區教育局留底備查。 同時,戶籍關系在倉山區和晉安區的農村或馬尾區,現在鼓樓、臺江、倉山、晉安城區的小學就讀的畢業班學生如需繼續在城區初中借讀的,可向所在區教育局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按對口升入初中就讀,對口初中學校如果生源爆滿,則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到其他生源不足的初中校就讀。 另外,確因拆遷并在異地安置住房,戶籍關系也已遷移的拆遷戶,經家長提出區教育局審批后,可安排到戶口所在地附近尚有余額招收新生的初中入學。因拆遷尚未安置的,由暫住地教育局根據生源狀況給予統籌安排入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