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醫患糾紛根本上得靠深化醫改
來源:新華網 2012-05-09 編輯:黃水來
那么,究竟如何才能讓醫患關系實現徹底和諧呢? 鄧海華說,醫患矛盾是轉型期社會矛盾在衛生行業的集中體現,成因是多方面的,既有醫療服務自身存在的問題,也有體制機制、醫療保障、社會環境等方面的因素。要構建和諧的醫患關系,最根本的還是要通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解決好群眾的看病就醫問題。同時,要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完善醫患矛盾糾紛預防和化解機制。 他強調,通過深化醫改,提高基本醫療保障的覆蓋面和保障水平,加強和改善醫療服務能力,落實惠民利民便民措施,可以從體制機制上逐步消除醫患之間在經濟利益上的對立和沖突,使人民群眾能夠看得起病、看得好病。這是預防和化解醫患糾紛、構建和諧醫患關系的根本所在。 同時,衛生部一直在努力加強醫療質量安全管理,從源頭上防范醫療損害。“努力提升服務質量和水平,加強醫患溝通,增進醫患互信,加強投訴管理,保障患者權益,從源頭上防范醫療損害和醫療糾紛的發生。這是預防和化解醫患糾紛、構建和諧醫患關系的關鍵。”鄧海華說。 另外,社會正在協力推進醫療糾紛人民調解與醫療責任保險制度。2010年1月,司法部、衛生部、保監會聯合印發了《關于加強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的意見》。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11年年底,全國已成立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專門組織1358家。2011年1月到10月期間,全國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專門組織共調處醫療糾紛14976起,其中,調處成功12218起,調處成功率81.6%,調解滿意度在95%以上。 鄧海華表示,衛生部正組織公立醫療機構統一參加醫療責任保險,鼓勵和支持其他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參加醫療責任保險,建立完善的醫療風險分擔機制,“這是預防和化解醫患糾紛、構建和諧醫患關系的制度創新”。(記者董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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