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副處級官員大肆斂財7000余萬
來源:法制日報 2012-12-10 編輯:黃水來
“夫唱妻隨”十年斂財七千萬 顧湘陵在直接收受開發商賄賂的同時,其規劃局副局長的位置還給搞規劃設計的妻子吳利君帶來了現實的好處。 吳利君被抓前任長沙規劃設計院院長助理職務,主要負責給單位承攬項目設計業務。 通過顧湘陵打招呼,或者利用顧湘陵職權的威信招攬工程設計業務,然后將設計業務介紹給同事設計,再按比例收取業務費,這是吳利君多年來摸索出來的一條“生財之道”。 檢察機關指控,2002年3月,吳利君建議其長沙規劃設計院的同事羅某、徐某合伙承包中國建筑工業總公司第五工程局下屬中建建筑設計院的設計室。羅某、徐某考慮到吳利君的丈夫顧湘陵時任長沙市規劃局副局長,為了利用顧湘陵的職務便利多承攬設計業務,羅某、徐某便要求吳利君幫忙為其介紹設計業務,并為此與吳利君簽訂了內部書面協議,吳利君以其姐姐“吳利明”的名義簽訂了該協議書。 該協議書約定吳利君、羅某、徐某三人合伙承包中建建筑設計院及其監理公司,每人各占該公司三分之一股份,分紅按各自所持股份比例分紅,有業務均按該項目實際收費的10%給予業務提供者業務費,吳利君負責對外爭取業務等。 協議簽訂后,2002年5月,羅某、徐某合伙承包了長沙中建建筑設計院的設計室。羅某、徐某二人請求吳利君為其多拉設計業務,并當著顧湘陵的面也提出了同樣的請求,吳利君也多次要求顧湘陵在承攬設計業務一事上給予羅某、徐某幫忙、關照,顧湘陵予以答應。之后顧湘陵利用職權之便多次為羅某、徐某拉來設計業務,羅、徐二人按約定將顧湘陵、吳利君夫婦拉來業務設計費的10%作為業務費和全部利潤的1/3送給吳利君,吳利君轉告了顧湘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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