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6月13日訊 (本網記者 金晶晶 章逸琳)“惠民政策落實起來怎么這么難?”日前,一莆田網友向東南網《直通屏山-省委領導留言板》反映,前些年政府在城廂區霞林街道頂墩村征用田地,按照政府惠民政策應給予農民失地補償金,而自家因前幾年回遷,戶籍安置在隔壁村,相關部門便多次借口不予辦理失地補償金。就此,記者了解了相關情況。【留言詳情】 改造后的頂墩社區。 吳炳端/攝 網友徐先生告訴記者,前些年政府多次征用他家的田地,他的母親今年已經74歲,按相關規定應給予他母親失地補償金。但因頂墩村整村改造工程,2017年,他家的安置房安置回遷在肖厝社區安置區。2019年,他母親將戶口落在肖厝安置房?!胺孔邮钦仓玫幕剡w房,戶口也是在同一個區同一個街道。然而,就因為不是原村戶籍,城廂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中心便不給我母親辦理失地補償金?!毙煜壬硎倦y以接受。 據記者了解,徐先生所提到的“失地補償金”為“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金”。《莆田市城廂區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實施細則》中明確,符合保障條件的16周歲及以上的被征地農民,戶籍在本區的直接納入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范圍,待其年滿60周歲時(含已滿60周歲以上),由區政府按月發放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金,并與城鄉居民社會養老金合并發放。 近日,記者采訪了城廂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中心副主任佘海燕。佘海燕表示,根據各級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工作相關文件精神,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對象范圍中,被征地時家庭在冊人口數以最近一次被征地時該戶公安戶口簿人口為準。該網友的母親最近一次被征地時戶口不在頂墩社區,按相關規定,確實無法為其辦理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金。 但徐先生并不認同這一說法。他提出:“戶口變動是因為安置房回遷,而且都在霞林街道,相關部門應予以辦理,讓惠民政策更好地落到實處。” 莆田市工人文化宮項目。因該項目政府依法征收徐先生家的的耕地,面積約1.0045畝。吳炳端/攝 針對以上問題,霞林街道相關負責人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經核查,該戶第二輪承包耕地面積1.75畝,累計被政府依法征用耕地面積1.77175畝,該戶第二輪承包耕地全部被政府依法征用,根據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規定:2007年4月28日以后,因政府重點項目建設和城市項目建設需要責任田被征收的,以戶為單位被征收責任田占70%(含70%)以上的納入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對象。同時,按照《莆田市城廂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莆田市城廂區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實施細則的通知>》(莆城政辦[2014]127號)“第四章第十二條有關‘……以最近一次被征地是該戶公安戶口簿在冊人口為準’……”。因整村改造,該戶2017年拆遷安置房安置在肖厝社區安置區,并于2019年將戶口落在肖厝安置房,最近一次2023年被征地時戶口不在頂墩社區。按現有政策,確實無法辦理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業務。 目前看來,遇到類似問題的村民為數不少。該負責人表示,下一步,霞林街道按照有關規定,收集該戶被征地事實與戶籍遷移造成無法辦理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業務的相關材料,匯總上報至區職能部門研究。同時,根據2024年6月《關于研究霞林街道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有關問題的備忘錄》“先易后難、上報一批、審核一批、發放一批”的原則,遞進式推進剩余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符合條件人員的認定工作,繼續做好暫不符條件人員政策宣傳闡釋及業務攻堅跟進。 后續進展,東南網將持續追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