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婦女報記者王春霞 發自北京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12月27日審議通過了《反家庭暴力法》。12月28日上午,全國婦聯黨組書記、副主席、書記處第一書記宋秀巖接受人民網專訪,深入闡釋了《反家庭暴力法》出臺的意義、《反家庭暴力法》的特點和亮點、近年來婦聯組織積極呼吁和推動《反家庭暴力法》出臺所做的工作以及今后婦聯組織如何貫徹落實等問題。
宋秀巖說,反對家庭暴力是保障人權、促進家庭和諧、社會文明進步的必然要求。《反家庭暴力法》的出臺適應了這一要求,為有效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提供了更加強有力的法律依據,進一步彰顯了黨和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反對家庭暴力的堅定立場和一貫主張,是貫徹全面依法治國重要戰略部署的具體體現。在今年世婦會召開20周年、中國和聯合國婦女署共同舉辦全球婦女峰會之際,《反家庭暴力法》的出臺也具有特別的歷史意義。
《反家庭暴力法》與每個家庭息息相關。宋秀巖說,每個人都生活在家庭之中,家庭和睦是社會和諧的重要基礎,是社會穩定的重要前提。黨和國家高度重視家庭建設,習近平總書記在今年春節團拜會的重要講話中指出,要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風,緊密結合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發揚光大中華民族傳統家庭美德,促進家庭和睦,促進親人相親相愛,促進下一代健康成長,促進老年人老有所養。十八屆五中全會也明確提出要注重家庭發展。落實這些要求,需要緊緊依靠每一個家庭,需要沒有暴力、平等溝通的家庭環境,需要相互尊重、和諧相處的家庭關系。《反家庭暴力法》在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同時,教育引導每一個家庭成員,從我做起、反對暴力、珍愛家庭、善待家人、履行責任,這對落實總書記“三個注重、四個促進”的要求具有重要作用。如果全國4億多個家庭都能平等和睦、文明和諧,充滿溫馨、美滿、向上的氛圍,就會為中國夢的實現奠定堅實的基礎,注入強大的正能量。
近年來,婦聯組織一直在積極呼吁和推動《反家庭暴力法》出臺。宋秀巖指出,家庭暴力中的受害人并不僅僅是女性,可能涉及家庭所有成員,但有研究表明,婦女兒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每年各級婦聯,特別是基層婦聯都會收到大量有關婚姻家庭的投訴,其中相當一部分涉及家庭暴力。家庭暴力對受害人造成的身心傷害、對家庭關系的嚴重破壞,婦聯干部見得最多,體會最深。這些都讓我們認識到,家庭暴力不是家務事,更不是小事,而是危害嚴重的社會問題。向黨和政府如實反映并推動解決這個問題,是婦聯組織義不容辭的責任。從推進反家庭暴力工作實踐到推動《反家庭暴力法》出臺,婦聯組織恪盡職守,全力以赴,開展了大量工作,也發揮了積極作用。可以說,在提高全社會反家庭暴力意識中,婦聯是大力的倡導者;在推動多部門合作開展反家暴工作中,婦聯是積極的促進者;在制定反家庭暴力專門立法中,婦聯是全力的推動者。
宋秀巖認為,《反家庭暴力法》是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的產物,也是一部有中國特色的法律。堅持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堅持法律的宣示性和有效解決家庭暴力問題相結合,堅持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是這部法律突出的特點。從內容上看,《反家庭暴力法》有四大亮點:一是結合中國實際,給出了家庭暴力的定義和法律適用范圍;二是規定了相關單位和個人的強制報告制度;三是創設了公安告誡制度;四是建立了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
宋秀巖表示,反對家庭暴力是國家、社會和家庭的共同責任。婦聯組織會一如既往,根據法律賦予婦聯組織的職責,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反家庭暴力的工作,大力宣傳《反家庭暴力法》,引導家庭成員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深入開展家庭文明建設,引導家庭進一步樹立良好家風。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婚姻家庭矛盾糾紛的化解工作。同時,根據法律規定,做好家庭暴力的投訴受理和求助幫扶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