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領域體制改革。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推進科技、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體制改革,促進公用事業和公共服務領域開放和多元化發展,形成多元投資、公平競爭、規范經營的發展格局。整合社會事業公共資源,優化社會資源配置,提高公共服務水平。推進社會領域事業單位改革,對公益性事業和經營性產業實行不同的管理體制,加快經營性單位企業化轉制,逐步推向市場,實行自主經營。
現代市場體系建設。加快發展資本、產權、技術、土地和勞動力等要素市場,完善商品和要素價格形成機制,強化市場對優化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按照市場化原則,積極發展和規范各類行業協會、商會等自律性組織和社會中介服務機構,加快現有行業協會、中介組織與主管政府機構的脫鉤和改制,發揮中介組織的作用。繼續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打破行業壟斷和地區封鎖。嚴厲查處不正當競爭行為,完善市場競爭機制。健全產品質量監管體系,嚴厲打擊制假售假、商業欺詐等違法犯罪行為。
二、增強科技創新能力。大力推動自主創新,以項目為載體、人才為支撐、制度為保障,把握創新重點,重視基礎研究創新,強化應用研究創新,推進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充分發揮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等在提高自主創新能力中的作用,形成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科研與高等教育相結合的知識創新體系,社會化、網絡化的科技中介服務體系,政府統籌協調的科技宏觀管理體系。
加強應用基礎研究。注重多學科交叉、融合、滲透和聯合攻關,支持信息、醫藥、生物、新材料、新能源、海洋等領域應用基礎研究,重點開展下一代網絡技術、數字音視頻技術、集成電路、動植物育種、基因工程、細胞工程、酶工程、發酵工程、轉基因技術、生物活性物質利用、安全食品、生物醫學工程、功能材料、復合材料、新能源、海洋開發技術、公共安全技術等方面研究,提高原始創新能力。
加強高新技術和產業關鍵共性技術開發。圍繞主導產業發展和傳統產業改造,實施科技重大專項和重大產業技術開發專項,掌握一批對產業發展有重大帶動作用、具有相對優勢和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關鍵技術、共性技術和配套技術,加強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重點抓好信息、生物、新材料、新能源、環境、海洋與資源綜合利用等產業技術研究開發,促進產業技術水平提升,造就一批具有福建特色、競爭力較強的優勢企業和知名品牌。
建立健全科技基礎平臺。建立科技資源合理利用協調機制,加強科技資源整合,打破部門壁壘和條塊分割,推動跨學科、跨領域、跨部門、跨區域的科技合作,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加快推進技術研發協作、科技成果轉化、科技中介服務、科技資源共享四大創新平臺建設,促進科技資源共享。建立創業投資機制,促進成長型科技創新企業發展壯大。建設一批國家級和省級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產業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企業技術中心,扶持科技中介服務機構發展。
加快科技成果轉化與應用。加強科研與經濟結合,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提高科技投入的效益和科技對經濟增長貢獻率。擴大中國·福建項目成果交易會的影響,拓展"6·18"作為項目成果交易的平臺效應,發揮其常年性、寬領域、多層次的項目對接機制作用,把以"6·18"為標志的"產學研"各項工作抓深抓透。大力促進科技含量高、帶動示范作用強、經濟效益好的項目對接,提高成果對接轉化率。堅持"請進來"與"走出去"相結合,加強雙向互動,調動企業、高校、科研機構等項目供求雙方參加對接的積極性,完善工作機制,把"6·18"辦成永不落幕的交易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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