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0月的一天,劉有貴把時任浦口區(由于區劃調整,2002年5月,江浦縣、浦口區合并,成立新的浦口區———編者注)國土局局長的王某、建設局副局長金某等人召集到一起,攤開了一張老山(南京有名的風景區)地形圖,向他們征求意見:“你們是內行,看看這塊地建別墅怎么樣?”
兩位局長看完圖紙后,回答說:“這片地建別墅是很好的。”
劉有貴要的就是這句話。他早就看中了這塊位于浦口區湯泉鎮江星橋線公路南側面積為1514畝的土地。得到行家的肯定,僅一個月后,“胸有成竹”的劉有貴就不顧各級領導的挽留辭職下海了。兩個月后,以他為董事長的安隆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就正式掛牌成立了。
此時,只有劉有貴自己知道他的公司有多少錢———連400萬元注冊資本都是借來的。但是,他也同樣清楚自己的“人脈”價值。
實際上,在公司掛牌前,這種價值就已經體現出來了。比如,出讓土地,地方政府必須要有規劃要點。而浦口區(原江浦縣)有關部門硬是根據他的需要,在短時間內辦好了那1514畝地的規劃要點,并把用地性質確定為建設別墅的一類居住用地,且建筑容積率為0.6(南京此類用地容積率一般為0.4)。
有關部門的“優質服務”還不止這些。
劉有貴看中的1514畝地,光首期出讓金就得上千萬元,這對連注冊資本都是借來的他來說顯然是辦不到的。為此,有關部門根據他的要求,把1514畝土地分成所謂的紅線部分和藍線部分,紅線部分的563畝按每畝8萬元先掛牌(劉有貴的400萬元恰好夠支付首期出讓金),而藍線部分的出讓條件為,受讓人若需使用藍線范圍內的地塊,出讓人準許以每平方米的掛牌出讓成交價格繼續向受讓方供地(在2004年7月31日之前)。
也就是說,在拿下563畝土地的一年半之內,劉有貴如果能夠騰挪出資金“空間”,就可用相同的價格再拿下藍線范圍內的951畝土地。反之,劉有貴也可以放棄購買且毫發無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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