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刑事案件由犯罪行為發生地、危害結果發生地的公安機關管轄;2005年4月公安部出臺的《網監部門信息網絡案件管轄暫行規定》也明確,“信息網絡案件由違法犯罪地的網監部門管轄。信息網絡違法犯罪地包括實施地、行為發生地和結果危害地”。
據菅振國介紹,所謂“信息網絡違法犯罪行為實施地”是指違法犯罪嫌疑人登錄信息網絡所在地;“行為發生地”是指網上違法犯罪行為發生地,通常為網站服務器所在地;“結果危害地”是指網上違法犯罪行為危害結果發生地。
然而,由于手機涉黃等網絡刑事案件具有復雜性和跨地域的特點,非常容易發生管轄權不清的問題。以李某創建手機WAP網站傳播淫穢物品案為例,菅振國說:“李某當時是通過北京的網絡運營商獲得了域名和網絡服務器,但對網站的上傳維護有很多時候是在河北省完成的,而點擊他的色情手機網站的手機用戶則幾乎分布全國各個省市,這就造成很多公安機關都有權對此案進行立案偵查。而一旦信息不通,便會形成司法資源浪費。”
據了解,除了多頭管轄的問題,偵辦手機網絡傳播淫穢色情物品案件還存在偵查難、取證難的問題。有專家表示,由于非手機用戶訪問WAP網站不會產生經濟效應,而且會加大服務器負擔,因此WAP網站大多對IP地址異常、電腦訪問都存在一定的屏蔽功能,這就造成警方偵破取證困難。此外,因為WAP網站和HTTP網站的服務器從外觀上看是一樣的,部分運營商甚至根本沒有去排摸WAP網站的底數,造成了目前的打擊基礎不牢。
北京市公安局網絡安全保衛處副處長王越向記者透露,公安機關在查辦相關案件中發現,一些基礎電信運營商及電信增值服務商,只顧追求經濟效益而忽略了社會責任和法律義務,沒有依法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和管理措施,從而助長了淫穢色情信息的傳播;一些運營商不僅為手機色情網站提供網絡接口,而且還參與其中的廣告分成,甚至將機房長期包租給一些手機色情網站。個別網絡公司將機房層層轉包,涉案時很難找到具體負責人,另外對客戶也沒有留下詳細備案資料,導致辦案民警查找線索難度很大。
王越告訴記者,下一步,警方將依法加強對電信運營商、電信增值服務商、互聯網信息服務單位、廣告商的管理和檢查,嚴查主機托管業務不備案或者備案不完整,嚴查網管人員知情不報甚至知情包庇,以建立規范有效的互聯網接入管理體制。對于為黃色網站提供服務器和域名又知情包庇的網管人員,將視為同案犯予以刑事拘留。
本報北京12月17日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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