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涉土腐敗窩案串案多
受訪專家認為,近年來國土系統的腐敗案件呈現出多個特點,縣處級干部犯罪人數有所上升、涉案數額大、隱蔽時間長、多種腐敗并發。
以浙江為例,記者在調查中發現,2003年,浙江省檢察機關曾在國土系統立案查處貪污賄賂案件43件43人,多為在土地整理過程中收受工程承包商賄賂,數額并不驚人。在隨后的幾年里,該省檢察機關在國土系統立查貪污賄賂案件數呈逐年下降趨勢。但從2007年開始,隨著土地開發的熱潮和房地產新一輪牛市的再現,國土系統職務犯罪又出現快速反彈,2007年該省檢察機關在國土系統立案查處職務犯罪案件33件33人,其中縣級局正副局長3人;2008年又立案查處貪污賄賂案件33件34人,縣級局正副局長7人;2009年立案查處67人,其中正副局長14人,11個設區市的國土局中有寧波、臺州、麗水3個局“一把手”落馬。“級別之高、犯罪數額之大,都是前所未有。”倪集華說。
“國土系統腐敗案有一個顯著特點就是窩案串案增多。”東北師范大學廉政研究中心教授柏維春對記者說。他認為,國土系統腐敗案涉案人員多是政府部門官員,關系多為上下級、同事或朋友,彼此結成利益共盟,利益關系錯綜復雜,容易形成串案窩案。
事實也確實如此。縱觀近年來被查處的國土資源局負責人的落馬經歷,往往最終牽出當地國土資源系統的腐敗窩案。例如,浙江省臺州市國土系統受賄串案就是典型一例。檢察機關在查辦完臺州市國土局原局長劉長春案后,以行賄的房地產商作為突破口,一舉挖出5名“土地爺”:臺州市國土局經濟開發區分局原局長王尚友,臺州市國土局路橋分局原局長李嘉、副局長郭炳濤,溫嶺市國土局原局長吳宗斌、副局長楊文斌。
“相比其他部門的腐敗案件,國土部門涉案情況的特點是‘高危性’和‘高發性’,國土系統腐敗危害性極大。”柏維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由于涉土腐敗同城市房價躥升、農村與土地有關的群體性事件頻發關系密切,使得本來就十分嚴峻的經濟形勢和穩定局面變得更為復雜。
- 2010-05-25國土局長愿意換崗到低危崗位嗎?
- 2010-04-05國土資源部門的懶為不為少為
- 2009-10-16受賄兩千萬,國土局長=收租“地主”?
- 2009-07-02網民為何相信偃師國土局長罵人民網
- 2009-06-25國土部為何不承認地價推高房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