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福建日報7月27日訊
必須抓住海峽兩岸簽署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的有利時機,充分發揮國務院《意見》明確賦予福建在ECFA框架下先行先試的優勢,進一步探索福建先行先試與ECFA相銜接的思路、內容和具體政策措施,加快閩臺合作步伐,打造好兩岸交流合作的前沿平臺。
利用早期收獲條款,擴大閩臺貿易。加強對實施早收清單內容的研究。要研究分析臺灣對大陸開放進口的267項產品構成,明晰我省的優勢產品與企業,搶占先機,擴大福建對臺貿易份額。爭取中央把我省作為ECFA框架下的先行先試區域,納入ECFA后續補充協議,為兩岸全面實施ECFA積累經驗。
加快推進閩臺產業深度對接。ECFA簽署后,兩岸產業必然形成更緊密的結合,建立更加完善的產業鏈。一要加快承接兩岸產業合作搭橋計劃,大力推動該計劃在我省進行試點和實施。臺灣目前極力推動的新能源、節能環保、城市物流等產業,潛力巨大,發展前景可觀,應推進閩臺對接。二要加強戰略性新興產業合作,促進閩臺互補性強的新能源、新材料、電子信息、生物醫藥等產業對接,合作搶占未來科技和產業發展的制高點。三要聯手推動傳統產業轉型升級。除了要加強輔導在閩臺資傳統企業轉型升級外,更要加強與臺灣島內傳統產業的策略聯盟,在提升技術附加值、設計研發、品牌營銷等方面強化合作,提高中小傳統企業應對市場競爭和適應技術變革的能力。
積極推進閩臺服務業合作。閩臺服務業合作具有相當基礎,包括金融、職業技能鑒定、律師執業、醫療服務等方面已先行一步,應在此基礎上持續推進閩臺合作。要充分利用兩岸簽署MOU、ECFA服務貿易早收清單和國務院批準廈門為兩岸區域性金融服務中心的有利條件,在市場準入、經營范圍方面采取更加開放的政策。大力吸引臺灣金融機構入駐,推動對臺離岸金融業務,提高金融服務便捷化水平。完善區域性資本市場,鼓勵設立兩岸合資產業投資、創業投資等各類投資基金。鼓勵在閩臺資企業在大陸或返臺上市融資,更好地解決臺資企業融資難問題。吸引臺灣物流企業在閩集聚發展,促進雙方合作建設兩岸現代物流中心,構建亞太地區重要的多式聯運中心和供應鏈管理中心。加快建立兩岸文化產業園和文化產業合作中心,擴大文化創意產業合作規模。加強電信增值、醫療、教育等方面的合作,聯合打造“海峽旅游”品牌。
積極探索兩岸合作新模式。一要加快平潭綜合實驗區建設,建立“共同規劃、共同開發、共同管理、共同經營、共同受益”的合作新機制。與臺灣規劃機構共同編制各類專項規劃,推進基礎設施建設。充分發揮“促進平潭開發開放顧問團”的作用,推動兩岸產學研共同參與平潭建設。二要積極推動閩臺開展城市對城市、區域對區域合作的模式。在特定區域內,共同試驗一些兩岸經濟合作新模式和新途徑,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和產業交流與合作。三是構建閩臺經濟合作長效機制。為全面擴大和深化閩臺經貿合作,適時建立閩臺經貿合作機制、民間交流機制和地方聯系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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