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構建區域協調發展新格局
構建區域協調發展新格局是加快轉變、跨越發展的重大舉措,促進區域協調發展是拓展持續發展空間的重要依托。全面落實主體功能區規劃,優化區域發展布局,促進城鄉經濟社會一體化發展,支持原中央蘇區、革命老區、少數民族和邊遠貧困鄉村加快發展。構建區域經濟優勢互補、主體功能定位清晰、空間結構高效合理、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區域協調發展新格局。
第一節 加快實施主體功能區戰略
按照主體功能區布局要求,規范開發秩序,控制開發強度,構建高效、協調、可持續的國土空間開發格局,促進人口、經濟與資源環境相協調。
1、優化國土空間開發格局。按照省里確定的重點開發區、適度開發區、禁止開發區,落實主體功能區定位,集中開發與均衡布局相結合,優化生產力布局,統籌謀劃人口分布、經濟布局、城鎮化格局和國土利用。促進生產要素向重點開發區域集聚,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和城鎮化進程,成為支撐全市經濟持續增長的重要增長極;推進農產品主產區和重點生態功能區的適度開發,通過集中布局、點狀開發發展特色生態產業,強化農業功能,加強生態修復和環境保護;推進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等禁止開發區域的生態環境建設,嚴格依照法律法規實施強制保護,嚴禁不符合主體功能定位的開發活動。
2、實施分類管理的區域政策。按照主體功能區定位,有效落實國家和省里對各類功能區的財政、投資、產業、土地、人口、環境和應對氣候變化等政策。完善政府投資政策,支持重點生態功能區和農產品主產區發展。完善產業政策,對不同主體功能區的項目實行不同的耗能、耗水等強制性標準。完善土地政策,對不同主體功能區實行差別化的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政策,科學確定各類用地規模,嚴格土地用途管制。完善環境政策,對重點開發區域根據環境容量逐步提高產業準入環境標準,對農產品主產區和重點生態功能區分別按照保護地力和修復生態原則設置產業準入環境標準。
3、完善績效考核辦法。建立并實施符合科學發展要求,有利于推進形成主體功能區的績效考核辦法和獎懲機制。制定各類主體功能區開發強度、環境容量等約束性指標并分解落實。完善國土空間動態監測管理系統,開展主體功能區建設跟蹤評估。實行各有側重的績效考核辦法和獎懲機制,對重點開發區域,突出新型工業化和城鎮化水平績效評價;對適度開發的農產品主產區和重點生態功能區,分別實行農業發展優先和生態保護優先的績效評價;對禁止開發的自然保護區域,強化對自然文化資源原真性和完整性保護情況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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