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大力推進生態市建設
生態建設是加快轉變、跨越發展的重要著力點。深入實施生態立市戰略,樹立綠色低碳發展理念,全面推進節能減排,強化重要生態功能區保護,合理利用自然資源,加快發展循環經濟和低碳產業,形成符合生態文明要求的生產方式和消費模式,率先建成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
第一節 增強生態環境資源承載能力
堅持保護與治理并重,落實環境保護“一崗雙責”制度,著力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突出的環境污染問題,維護生態環境安全,促進生態良性循環,提高生態環境承載能力。
1、加強對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利用。實施水資源總量控制和定額管理,全面推行水資源生態補償機制,完善取水許可和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加強工業、農業和城市節水,重點推進高耗水行業的節水改造和水循環利用,強化城市飲用水源保護。實行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強化用地定額指標控制,統籌安排存量和增量用地,有步驟地推進宜耕荒草地與廢棄果園開發,加強土地整理、舊宅基地復墾,大力推廣節地建筑技術,實施工業項目投資強度與用地指標控制制度,完善土地保護共同責任機制和耕地占補管理機制,確保耕地占補平衡。強化森林資源的生態功能,大力推進造林綠化,放寬放活商品林經營,堅持采育并舉,構建林業資源利用良性循環機制,提高林業資源利用效率。加強重要礦產資源的地質勘查,完善礦山開采補償機制,促進生態環境修復。
2、強化環境綜合整治。以解決飲用水不安全和空氣、土壤污染等損害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為重點,加強城鄉環境污染綜合治理,強化中心城市環境保護,明顯改善環境質量。大力推進沙溪、金溪、尤溪等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建設重點流域源頭防護林工程,加快水土流失重點區域的綜合治理步伐,加強水電開發管理和河道采沙監管,加快沿岸鄉鎮垃圾集中處理和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污染治理。有效控制城市大氣、噪聲污染,加強重金屬、危險廢物、土壤污染治理,重點抓好冶金、造紙、化工、印染、礦產等行業企業污染治理,推廣環保設施。大力整治農村面源污染和水資源污染,加快城鄉生活垃圾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強化已建成污染治理設施的運行監管。強化執法監督,健全重大事件和污染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加快建立覆蓋經濟社會發展各個環節、各個領域的環境監測預警體系、防治體系、應急體系,增強環境安全突發事件處置和應對能力,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自覺自律的生態環保行動體系。
3、加強生態保護和建設。以生態縣創建為重要載體,以生態鄉鎮、生態村、綠色社區創建為基礎,以重要生態功能區、重點資源開發區、自然保護區、旅游風景名勝區等區域為重點,扎實推進生態市建設,打造生態文明先行區,到2015年,建寧、泰寧、明溪轄區80%的鄉鎮達到省級以上生態鄉鎮標準,80%的村達到市級以上生態村標準,并率先完成生態縣建設。其他縣(市、區)每年創建省級以上生態鄉鎮2個,生態村20-30個。逐步建設一批具有水源涵養、水土保持、洪水調蓄、生物多樣性維護功能的生態功能保護區。全面推進生態公益林保護和建設,重點做好沙溪、金溪、尤溪流域干流、一級支流一重山造林、補植和封山育林,修復流域水源涵養林和水土保持林。加快推進“森林三明”建設,增加森林面積和蓄積量,繼續保持森林覆蓋率位居全國全省前列。扎實推進環保模范城、綠色社區、綠色學校建設,加快實施綠色城市、綠色村鎮、綠色通道、綠色屏障“四綠”工程建設。全面推行生態補償機制,完善跨流域、跨區域、跨隸屬的生態協同保護機制,建立環境保護以獎代補機制,調動利益相關地域和條塊分屬單位共同保護生態環境的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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