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著力改善民生,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務體系
大力發展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事業,逐步完善符合市情、覆蓋城鄉、可持續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解決民生民心突出問題,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等三項“平安龍巖”建設重點工作,形成人民幸福安康、社會和諧進步的良好局面。
1、提高群眾健康水平。堅持醫療衛生的公益性,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政府對衛生的投入,建立覆蓋城鄉的基本醫療保障制度,擴大醫療衛生資源總量,加強重大傳染疾病、疫情、群體性中毒、地方病的監測、預防、治療和控制工作,力爭實現基本醫療衛生保障服務和主要健康指標達到全省中上水平。加強城鄉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建設,確保新增醫療衛生資源向基層傾斜,加強縣級醫院、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以及衛生監督和疾控機構建設,逐步完善縣鄉村三級衛生服務網絡。推進公立醫院改革,加快形成各類城市醫院和基層醫療機構分工協作格局,發展醫療集團聯合體,提高全市醫療水平。支持中醫藥事業發展。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完善藥品供應保障體系,強化藥品和醫療器械質量安全監管,鞏固提升農村藥品監督網和供應網建設。廣泛開展全民健身運動,建設體育運動學校,建設國家級高水平體育后備人才基地,加快建設體育強市。
2、完善民生保障體系。切實保障勞動者權益,完善勞動爭議處理和職工工資集體協商機制,建立完善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合理調整最低收入,建立健全工傷商業補充保險制度,2012年實現工傷保險全覆蓋。全面開展和諧企業創建活動,提高勞動合同簽訂率,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健全完善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養老保障體系,落實養老保險關系無障礙轉移接續,穩定增加企業離退休人員養老收入,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制度、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開展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工作,推動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鞏固提高參保率。建立健全城鄉一體化醫療保障機制,逐步提高城鄉基本醫療保障標準,提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大病統籌保障水平。提高城鄉低保標準和優撫對象待遇,保障低收入群體基本生活。加快發展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統籌安排城鄉社會福利設施建設。全面推進社會福利中心、敬老院、光榮院和孤兒收養院建設,力爭完成鄉鎮敬老院的新建和擴建任務。提高公共財政對社會保障的投入,加強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提升勞動保障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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