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鄧小平在視察南方時,再次指出:“走社會主義道路,就是要逐步實現共同富裕。共同富裕的構想是這樣提出的:一部分地區有條件先發展起來,一部分地區發展慢點,先發展起來的地區帶動后發展的地區,最終達到共同富裕。如果富的愈來愈富,窮的愈來愈窮,兩極分化就會產生,而社會主義制度就應該而且能夠避免兩極分化。解決的辦法之一,就是先富起來的地區多交點利稅,支持貧困地區的發展。當然,太早這樣辦也不行,現在不能削弱發達地區的活力,也不能鼓勵吃‘大鍋飯’。什么時候突出地提出和解決這個問題,要研究。可以設想,在本世紀末達到小康水平的時候,就要提出和解決這個問題。到那個時候,發達地區要繼續發展,并通過多交利稅和技術轉讓等方式支持不發達地區。不發達地區又大都是擁有豐富資源的地區,發展潛力是很大的。總之,就全國范圍來說,我們一定能夠逐步順利解決沿海同內地貧富差距的問題。”
作為中國改革開放的總設計師,鄧小平一貫堅持共同富裕這一社會主義的根本原則,并將其視為社會主義本質和優越性的集中體現。他反復強調:“社會主義的目的就是要全國人民共同富裕,不是兩極分化。” “社會主義財富屬于人民,社會主義的致富是全民共同致富。” “我們允許一些地區、一些人先富起來,是為了最終達到共同富裕,所以要防止兩極分化。這就叫社會主義。” “社會主義的最大優越性就是共同富裕,這是體現社會主義本質的一個東西。”
鄧小平反復強調改革開放要始終堅持共同富裕方向,防止兩極分化的發生。1985年3月他在全國科技工作會議上講:“如果我們的政策導致兩極分化,我們就失敗了;如果產生了什么新的資產階級,那我們就真是走了邪路了。” 1986年9月,他在接見美國記者邁克?華萊士的采訪時,再次指出:“我們的政策是不使社會兩極分化,就是說,不會導致富的越富,貧的越貧。坦率地說,我們不會容許產生新的資產階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