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志麗幫助社區老人解決困難
東南網1月8日訊(本網記者 倪斌)
她是一名法官,長期扎根基層,從事民事審判工作11年來,先后審結民商事案件5000余件,無一發回重審,無一撤銷改判,無一申訴信訪,無一投訴舉報。
她獲得過“全國法院辦案標兵”、“全國優秀法官”、“全國最美基層法官”、 “全國模仿法官”、“全國最美基層干部”,還入選“中國好人榜”……
她愛看書、愛生活、還是名資深驢友。
同事稱她為“志麗姐”,當事人稱她為“知心法官”。
她對職業的理解是:法院的調解、判決既要符合法律,又要溫暖人心,
這樣法律才會更有生命力。
她就是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黃志麗。多年來,她創新多元調解,深入社區鄉村熟悉民風民俗,用群眾的語言聊法律。她把群眾當親人,用真情和責任詮釋法律的莊嚴和溫暖。當地法院用她的名字成立了“黃志麗法官工作室”,讓工作室走進了社區,走進了街道,使工作室成為群眾家門口的“小法院”。而她則被大家親切地稱為“知心法官”。

黃志麗認真傾聽老人的訴說
善用民俗解紛爭
為了更加有效地調解糾紛,把握當事人的心理,了解矛盾根源,黃志麗參加了心理咨詢師進修,考取了婚姻分析師資格證書,還自學醫學、建筑學、社會學等。用她的自己的話說,“法官什么都要懂,不然容易被當事人忽悠。”
在她看來,民商糾紛與其對簿公堂,不如以和為貴。她堅持調解優先,盡量將矛盾化解在庭外。十幾年來,她深入鄉村、社區,走訪近萬名當事人,摸清當地民風民情,以便更有針對性地做好調解工作。在她辦理的案件當中,和解撤訴率達到90%以上。
2003年5月20日,相識兩個月的吳某和劉某甜蜜地選了這個特殊的日子領證了。按照當地的民俗,他們舉行了訂婚儀式,吳某將3萬元的金器和2萬元現金交到了劉某手里。為了讓兩人有個幸福的家,吳某和父母花了十幾萬買了套房子準備用作結婚。但是兩個月后,這段幸福戛然而止,吳某起訴離婚。雖然黃志麗多次做工作希望夫妻和好,可這對小夫妻卻鐵了心一定要離。
離婚時,劉某要求分割房產,吳某說兩個人都沒共同生活過,沒有舉行婚禮,就要分割財產自己很吃虧,要劉某返還訂婚的金器和現金。劉某否認拿了這些東西,她說吳某沒證據。
黃志麗憑著對風俗的了解,她單獨找了劉某聊天,“按照漳州的風俗,訂婚的時候女方沒有收金器不合常理……”黃志麗詳細列舉了漳州的婚禮的風俗習慣。劉某的臉色開始有了變化,最后她主動承認了:“我確實收了金器和現金,只是我希望離婚時他能給我些補償。”
事實清楚了,黃志麗將劉某的態度告訴了吳某。“黃法官,您做了什么工作讓她開口承認的,我太佩服您了。只要她承認,補償不是問題,我聽您的,我相信您。”吳某原本的心結也解了。

黃志麗和社區老人聊天
用真情去化解矛盾
“大多數的民事案件都是因為情感才會引起種種糾紛,比如說夫妻之間是因為愛情,贍養關系是因為親情等等。我在調解案件的時候,會先去了解案件的根源、訴訟的目的,先解開他們的心結再來解開法結。”黃志麗說,“調解工作,更多時候需要法官轉換角度,設身處地為他人著想,除了要有法律知識和審判技巧,還要用真情去打動他人。”
十年前,黃志麗受理了一起妹妹起訴親哥哥的案件。兄妹倆的父親湯阿伯有個補鞋攤,每天早出晚歸,省吃儉用。一天他偷偷塞給女兒50元,被兒子看到了,爭吵中哥哥將妹妹打傷,妹妹要求哥哥賠償醫藥費,賠禮道歉。倔強的兄妹互不相讓。一次湯阿伯找到黃志麗說:“都怪我不會賺錢,讓孩子們吃苦了,求你幫幫我,讓他們兄妹和好。”阿伯無助的眼神,深深打動了黃志麗。事后,黃志麗約了兄妹倆到補鞋攤附近,說:“我想讓你們花兩個小時看看你們父親補鞋多辛苦,誤工費我出。”看著滿頭白發的父親,為了幾塊錢,一直低頭補鞋,不時按揉脖子,偶爾喝一口白開水,啃著硬饅頭,兄妹倆當場紅了臉。黃志麗又提起了湯阿伯的懇求,在親情的感化下,哥哥主動向妹妹道了歉,說:“走,帶爸去吃頓好的。”
也正如黃志麗所說:“法律是冰冷的,而審判應當是有溫度的。”
如今漳州市已有5個“黃志麗法官工作室”進駐社區和鄉村。而黃志麗仍然堅持每周兩次進社區、下農村,開展巡回辦案、訴前調解、法律援助等。她用真心、真情、切實的行動幫助老百姓解決矛盾,讓司法真正扎根基層,讓法律更有生命力。
黃志麗說:“親和司法,就是要多一份責任,對案件負責,對當事人負責;多一份關愛,把群眾當親人,用真誠建立彼此的信任;多一份體諒,感受群眾的難處,安撫他們的創傷;多一份辛勤,付出心血與汗水,收獲結案時當事人的喜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