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消費過程中常見的陷阱 法官為你來支招
2016-03-28 16:44:51??來源:中國消費者報 責任編輯:肖月青 我來說兩句 |
隨著我國消費水平的提高,消費形式、消費內容也不斷擴展,出現了網購、電子信息消費等新消費模式,新的消費模式給廣大消費者帶來了極大的便利,但在現實生活中也產生了新型的糾紛,面對糾紛,消費者如何維權?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的法官以案說法,提醒消費者在消費過程中妥善應對、處理新型糾紛。 1以舊換新買手機陷阱重重 留好證據是關鍵 【法官解讀】 目前,此類糾紛較為高發,為避免糾紛,最有效的方式是在交款前一定要確認商家拿出的產品是自己想要的品牌及型號,切勿先交款再拿貨。在整個交易過程中一定要留好錄音錄像等證據,要能夠證明商家所賣給自己的產品與自己要買的不符,否則案件到法院后往往因為沒有證據證明自己的主張而導致敗訴。另外,在交易完畢后要及時索要發票等單據,以便在將來發生糾紛時能夠明確被告主體。 2網購勿輕信宣傳 遇糾紛勿以“額”小而不“維” 【法官解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十條規定:“以信息網絡方式訂立的買賣合同,通過信息網絡交付標的的,以買受人住所地為合同履行地;通過其他方式交付標的的,收貨地為合同履行地。合同對履行地有約定的,從其約定。”該條說明除合同有專門約定外,通過網絡交付的標的,如影視網站的會員賬號,買受人的住所地為合同履行地,其他方式交付的,如快遞送貨,收貨地為合同履行地。而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合同履行地法院對案件有管轄權,即消費者可以根據交付標的形式選擇自己的住所地或收貨地起訴,為消費者維權提供了便利。在產生糾紛時,除要保留好相關證據外,一定要樹立法律意識、維權意識,要勇于維權、及時維權。 3虛擬財產也屬權利 維權前提是明確責任 【法官解讀】 雖然我國法律目前對網游裝備等虛擬財產沒有一個明確的定性,但虛擬財產作為一種受保護的權利卻無太大爭議,且玩家與運營商本質上是一種服務合同關系,在因游戲裝備被扣、游戲賬號被封而產生糾紛時,玩家應仔細閱讀注冊賬號時所簽合同及其他相關協議并冷靜分析糾紛產生的原因,明確區分責任,對確非因己方原因產生的糾紛,應以合同和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武器,有理有節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來源/中國法院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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